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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4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市州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等程序,拟认定成都市温江区等8个试验区为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四川丽通(巴基斯坦)农业合作示范区为第二批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名单

  

  序号

  名称

  组织实施单位

  1

  温江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

  高坪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3

  夹江县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

  4

  盐边县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

  5

  郫都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6

  利州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7

  安岳县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

  8

  彭州市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政府

  二、第二批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名单

  

  序号

  项目

  组织实施企业

  1

  四川丽通(巴基斯坦)农业合作示范区

  四川省丽通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3日-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交流合作处、省援外办办公室(电话:028-85505727)或省纪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组(电话:028-85570753)通过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反映。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3日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6/3/eeca66bafe91443ea84aba23760d06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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