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2月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职责使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新时代“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厅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适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加强督查跟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过全厅上下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截至2021年2月底,巡视反馈的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正在整改11个,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干部职工的政治机关意识显著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有效提升,工作推进更加有力、效果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落实上级重大改革部署不及时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精神,推动我省实施办法出台工作滞后”的问题。
202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1年1月印发了中央一号文件,两个文件对当前及“十四五”时期我省“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重点任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是党领导“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按照省委领导要求,我厅正对照上述两个中央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按程序及时送审印发。同时,将加强文件跟踪督办,确保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地落实。
2.针对“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培育壮大‘川’字号农产品品牌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安排厅机关相关处(室、局)赴遂宁、雅安、乐山、内江、资中、巴中等地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的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与市县开展座谈交流,了解困难问题并指导抓好工作落实。二是筹备专题座谈会,于2021年3月召开座谈会,邀请农产品品牌主体代表、品牌服务机构及相关专家等进行恳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研究细化整改举措。三是起草工作指导文件,现已完成有关资料收集整理,于2021年3月,以农业农村厅名义印发《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创建的通知》,指导全省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四是做好品牌发展规划,编制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专题规划,并纳入《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推进方案》《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规划(2021-2025)》。五是持续加大品牌培育扶持力度,现已提出2021年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将持续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力度,支持10个市县实施培育项目、20个市县实施提升项目。六是持续强化川茶精深加工,现已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9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达8家。组建以“十大茶企”为核心成员的精制川茶产业联盟,13家茶企联合成立了天府龙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具有实力的多行业企业入驻了茶业。七是持续做大做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第二批次使用“天府龙芽”地理标志申报,全省授权使用企业达到50家。下一步,将组织品牌主体积极参加西博会、农博会、菜博会等知名展会和“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加强“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品牌市场竞争力。
3.针对“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及时”的问题。
2020年12月16日,主动向省委编办汇报了相关情况,摸清了未分类事业单位下一步分类思路,并结合编办意见,研究了未分类单位的分类方案;2021年1月19日,结合编办对未分类事业单位的分类处置意见,研究提出了11家未分类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并正式反馈省委编办。
(二)“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4.针对“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和建设不达标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耕地“非粮化”调研,对全省21个市(州)2009年国土“二调”以来耕地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二是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结合耕地“非粮化”调研成果对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提出了明确耕地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等8类29项具体任务报省政府。今年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8号)。三是建立耕地“非粮化”问责机制,在将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重要内容的基础上,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对耕地“非粮化”问题进行再次明确,将探索建立对耕地“非粮化”恶化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的问责机制。四是农业农村部将从2023年开始,启动已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工作,据了解拟安排我省2023—2030年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2506万亩,我厅将结合农业农村部安排对2011—2018年我省所建的4073万亩高标准农田中需要提质改造的1992万亩进行全覆盖改造。
5.针对“基层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存在偏差”的问题。
一是指出的农户补贴信息错误问题已完成核查、纠正和整改,已于2021年1月6日前全部追回因信息错误导致多发放的补贴资金58860.22元,并补发了少发的补贴资金663.45元;已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指出的违规发放集体土地地力补贴问题完成整改,已于2020年12月24日前分别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9918.62元、10551.63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已建成全省涉农补贴“一卡通”审批系统,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可以实现涉农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
6.针对“对生猪生产资金拨付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非洲猪瘟检测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目前,相关市(州)资金拨付率达到了100%。二是生猪紧急救助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相关市(州)资金拨付率均达到了100%。三是生猪生产相关资金拨付率较低问题正加速推进。目前,各地正在对2016-2020年支持生猪生产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各市(州)已经完成梳理排查工作,我厅将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完成整改。四是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21〕5号),启动2019—2020年中央、省级财政农业转移支付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所有农业项目专项清理排查工作;召开全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清理排查工作视频会,安排部署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整治中央、省级资金拨付、执行、整合、结存、市县财政投入、项目开工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情况排查。五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1月8日,财政厅、省委农办、人行成都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的通知》(川财库〔2021〕1号),要求市县建立财政乡村振兴支出账户,全面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1月15日,制定了《四川省畜禽规模养殖场补助建设项目验收指南》(川农发〔2021〕8号),加强和规范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补助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六是持续做好涉农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调度,依托重大农业项目投资专班对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27项涉农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促进重大农业项目实施和落地见效。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7.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1年第3次厅党组会对中共中央办公厅2017年至2019年和省委办公厅2017年、2019年印发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等7个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二是2021年第7次厅党组会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全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加强并长期坚持文件的跟踪督办,督促各责任处室(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及时呈报党组会、厅务会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厅贯彻落实措施。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厅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通报相关情况,制定下阶段工作措施。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了党建考评、述职述廉、调研指导和常规巡察。2020年党建考评时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到位的7个厅属党组织进行了扣分;全厅开展的首轮巡察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了重点之一;2020年开展的2次党建工作全覆盖调研指导中,对厅属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指导;对全体厅领导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了审核把关,厅领导都按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了报告内容。三是省水产学校、省水产局、省蚕丝学校都按照所列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省蚕丝学校、省水产学校分别于2020年11月、12月召开党委会,专题分析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措施;省水产局于2021年2月召开党委会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研究了局意识形态工作,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9.针对“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2021年1月21日,我厅举办了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班,在会上对加强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形成了定期对厅党组会议定事项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进行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今后,将严格落实并长期坚持,确保相关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和有效落实。
10.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相关厅属党组织已分别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案例再次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反思,并于2021年2月4日前报送了情况和支部记录。二是相关单位在厅2020年党建工作述职大会上,结合自身案例作了“以案示警”教育,起到了“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三是印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要求厅属各党组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充分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11.针对“日常教育监督还不到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如实填报率较低”的问题。
一是巡视反馈意见后,对所有首次填报的对象进行了一对一填报辅导。二是举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组织部专家授课,对全厅所有填报对象进行了全覆盖培训,重点讲解了两项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填报要求、易错易漏点以及不如实报告的后果和纪律要求等。下一步,将做好填报情况分析等工作,并依规对不如实填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执纪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最新要求,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始终坚持严谨规范、优质高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二是专题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理清了信访办理流程,严格规范处理信访和问题线索。三是落实了专人对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进行审核把关,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13.针对“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相关厅属党委按要求对上一轮巡视以来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自查,采取逐件梳理、重新复核、综合分析研判的形式,深挖细查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了件件查实、处理到位。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搁置,积压不办、有流失、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准确以及台账不健全等问题。二是建立了问题线索研究机制,机关纪委将定期汇总问题线索受理数量、处置情况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升监督执纪成效。三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2020年12月24日,举办全厅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作了专题辅导。四是加强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加大对机关纪委在立案调查审查方面的指导力度。
(三)“部分涉农项目和补贴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4.针对“信息进村入户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益农信息社’)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摸清了益农信息社现状,2017年、2018年全省共建设益农信息社37000个,其中一类、二类、三类社分别为11100个、14800个、11100个,覆盖全省80%的行政村。合乡并镇后,缩减了9610个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二是联合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益农信息社运营工作的通知》(川信息进村入户办〔2020〕1号),评选出600个五星社、标杆社、示范社。三是印发了《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修订稿)》《四川省现代种业园区考核评分标准》等,将益农信息社运营情况纳入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先进县评选指标。四是开展了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培训,组织21个市(州)电信益农信息社运营专员进行了线上培训,建立了信息员微信群;德阳、资阳等地农业农村局组织了信息员现场培训。五是选取了德阳市绵竹市、内江市资中县、雅安市汉源县等3个县(市)开展益农信息社为农服务提档升级试点,持续探索益农信息社长效运营机制。六是制定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规定》,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抓好财政项目资金拨付监管。
15.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和研究,启动了编制《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今年2月1日,召开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了全省“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并于2021年1月14日正式运行,实现了公开阳光、可查可溯。三是对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开发公司,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模块,成功添加录入供应商功能,保障数据真实性。四是委托相关机构对各市、县的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政策咨询、投诉电话进行了抽查,并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咨询投诉电话抽查结果的通报》,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五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通过手机APP申请、录入机具二维码进行真实性识别、对机具运行轨迹进行跟踪监测等三项功能为一体的试点,目前已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信息平台建设,并正式启用。
(四)“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国有资产”问题整改情况
16.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
一是对下属事业单位出租土地的所有租户租赁时间、拖欠租金等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摸排。二是与当地政府进行了座谈研讨,就相关问题的解决达成了共识。下一步,我厅将下大力气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出租、违建等问题。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17.针对“工作调研督导下深水不够”的问题。
一是从2020年4月以来,先后组织开展10期“1+5”基层实践培训班,重点邀请厅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1+5”调研指导组成员业务能力。二是2020年4、5、7月开展了4次“1+5”集中交流汇报会,由杨秀彬同志亲自主持,并在会上重申了调研纪律,要求调研指导必须深入一线。三是由调研指导组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多次下发通知和印发业务资料,并由业务处室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对相关调研工作的指导。四是相关单位组织专人对巡视指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个别工程偷工减料问题进行了核实、整改和查处,并及时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2021年1月21日,由厅二级巡视员带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并组织当地村组干部、村民开展了满意度调查,评价均为满意或很满意。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召开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培训会,将此案例进行解剖分析,指导市县农业农村系统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公示制度。五是及时收回了违规出借的产业扶持基金。同时,该县组织开展产业扶持基金政策宣传培训,让贫困户和村干部清楚基金使用范围、程序和要求,并积极指导贫困户发展多种产业,充分发挥基金作用。
18.针对“厅机关超标准发放值班费”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了2017年以来所有厅级干部值班费发放情况,根据2013年中央关于发放加班补助值班补助标准的文件要求,完成对超标准发放数额的测算,2017至2019年度厅机关超标准发放值班费问题涉及在职干部16人,金额3.28万元。二是完成了超标准发放部分清退,按照清理结果,由厅领导带头清退,截至目前,3.28万元超额发放的值班费已全部清退,并于2021年1月27日全部上交财政。下一步,厅党组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值班后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再按照标准发放值班费补助。
19.针对“机关干部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现象”的问题。
一是再次重申了干部兼职取酬的相关规定、纪律和要求。2021年1月7日,与参加系统内评审领取评审费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谈话,讲清了纪律要求和整改措施。二是对违规领取的评审费进行了清退。2021年1月8日,涉及的14名领导干部和职工已将领取的评审费全部退还厅机关财务。三是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领取评审费的通知》,下一步,将按通知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领取评审费的监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厅党组及部分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20.“厅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无法真实反映决策过程”的问题。
指定专人通过听会议录音、查看记录材料等方式,对2018年6月至2020年8月的共99次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自查完善,目前,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8个议题无讨论过程详细记录已全部补充完善。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确保完整、真实反映决策过程。
21.针对“省水产局长期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问题。
一是省水产局在经多次征求局属各党支部意见和两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中共四川省水产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川渔党〔2021〕5号),对局党委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从制度上保证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二是省水产局将涉及干部人事事项、2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事项、项目安排、水产产业发展相关事项等纳入局党委会研究决策,避免再次出现部分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应上而未上党委会研究的情况。三是进一步梳理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修订完善了《四川省水产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水产局财务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印发给局属各党组织。
(二)“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22.针对“党组成员落实党建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厅2021年第8次党组会再次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制定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表》,对厅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任务进行了详细明确。下一步,厅领导班子成员将坚持每年向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23.针对“部分党组成员未按规定将党建工作纳入述职述廉”的问题。
一是在2020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及时将省委组织部的年度考核和述职报告要求向党组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作了通报。二是在收集党组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的述职报告时,认真进行了核对,省管干部均将党建工作纳入了报告内容。
(三)“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24.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一是建立了厅属各党支部换届情况台账,督促厅属各党组织按程序按时进行换届。二是将厅属各党组织换届情况纳入了全厅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并对未按时换届的单位进行了扣分。三是对开展厅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进行安排谋划,预计于2021年8月前进行集中培训。
25.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由厅党组副书记和厅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带队,对厅属部分基层党组织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督促指导。二是厅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厅属各党组织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建议。三是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了全厅党建绩效考核细则指标。四是厅属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全面自查,对部分不完善不完整的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并认真召开了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6.针对“党建工作约谈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已对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厅属基层党组织开展了约谈,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对工作落实不力、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开展约谈的制度,确保党建责任制压力有效传导。
(四)“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27.针对“党组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2020年12月4日,组织厅人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在后续办理公开选调相关处室副处长的调任手续中,坚决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和相关程序进行了办理。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调任工作。
28.针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对《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岗位选拔流程》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结合厅党组开展的常规巡察,派出专项检查组对省农机研究院、省疫控中心、省蚕丝学校等3家直属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向3家单位进行了反馈,目前正在督促整改。三是由厅党组副书记带领厅人事处相关人员代表厅党组对省农机研究院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和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该院违反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责成该院作出了书面检查。四是省农机研究院制定并印发了《党委工作运行规则(试行)》,明确了党委主要职责、党委委员分工等;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委委员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五是省水产局通过局党委(扩大)会,组织局党委委员和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相关同志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购买了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政策书籍,强化法规政策学习;清理了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补充完善了档案资料。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一)“部分问题未整改或边改边犯”问题整改情况
29.针对“厅党组对审计反馈问题重视不够,2016年以来未在党组会议上通报审计反馈相关问题并研究整改措施”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加强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将按照相关要求在厅党组会上对审计署、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建立了审计反馈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将严格落实好对账销号跟踪机制。三是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兼职的管理。四是相关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10月30日先后注销了公司出纳人员开设的2张用于公款私存的个人银行账户,杜绝了公司公款私存和利用部分公款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五是督促兼职干部退出了企业(社团)兼职。2020年12月29日,厅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干部兼职专题整改会议,专门部署干部兼职整改工作,明确要求45名干部职工在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正式退出手续,并逐一销号。目前有42人已完成整改,其余3人正在办理兼职退出手续。
(二)“部分事项整改进度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30.针对“2015年巡视反馈原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直到2019年8月厅党组会议才研究审定30家企业的分类处置建议,截至本轮巡视,相关分类处置工作仍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省委领导同意,我厅拟筹建四川省农业种业发展集团公司,加强种质资源利用和保护。按照省领导批示,经与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沟通研究,暂缓实施将我厅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分类处置工作。二是对全厅企业情况进行再次梳理,按照分类处置安排,对确定为市场化处置或注销但尚未完成处置的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再次摸排,目前,已安排厅属事业单位办理企业编报2020年度年报,掌握了解2020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厅属单位管理的相关公司已责令短款当事人作出关于保管现金出现差错的书面说明和还款计划,当事人已口头承认,目前,正在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四是印发了相关文件,加强了对本单位代管的社会团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的督促指导;转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处室和单位参照任务清单,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指导;督促全厅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开展活动。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的具体指导下,农业农村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经过3个月的辛苦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农业农村厅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全厅干部职工,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检查落实成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特别是对立行立改的事项,要切实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且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久久为功、绵绵用力,日积月累、抓出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5505962;邮编:610041;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中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1年6月3日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6/3/1fb93a0e5291420189b1866cc2d9eaf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