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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遴选和核验工作的通知》(农种创函〔2023〕6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国家核心种公畜站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工作

  (一)遴选依据。按照《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全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全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全国羊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全国肉鸡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全国水禽遗传改良计划(2020-2035年)》《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及《国家核心种公牛站遴选标准》(畜种办〔2023〕1号)等配套办法开展遴选工作。

  (二)遴选数量。农业农村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7家,其中开展地方品种选育的4家;国家核心种公猪站3家;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6家;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5家;国家核心种公牛站4家;国家羊核心育种场5家;国家肉鸡核心育种场3家和良种扩繁推广基地3家;国家水禽核心育种场3家和良种扩繁推广基地3家。

  我省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经过严格审核后,择优向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各市一定要按照遴选依据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不限名额,但要保证质量。

  (三)遴选推荐程序

  1.申请。申报单位向市级农业农村局报送申请材料。

  2.市级审核推荐。市级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遴选标准的分类汇总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3.省级审核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对符合遴选标准的分类汇总后报送至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二、有关要求

  (一)各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安排专人对接,并于9月15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有关文件及申请表可在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nahs.org.cn/zt_10027/qgxqycgljh/tzgg/)。

  (三)遴选申报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其中,疫病检验报告应由省级以上疫控部门出具,且为当年的检验报告。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xxmzx2022@163.com。

  (四)各遴选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在申报日期截至前提交,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系人:李世媛

  联系电话:0351-8235726、17312257165

  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彩虹

  联系电话:15234078442

  电子邮箱:sxxmzx2022@163.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2号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zyglc/202309/t20230913_9311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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