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字〔2023〕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8〕42号文件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到2025年力争率先建成“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省的要求,经研究,确定组织评价认定2023年度“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示范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自评申报
各市要按照“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修订)和“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修订)要求,组织申报县认真开展自评,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应来源于2022年农机化统计年报以及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严格初评推荐
各市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市级初评推荐。依据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县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充分体现本市域内农机化发展的先进水平。对各申报县评价种类、评价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防止漏项。
示范市评价对象为已被授予“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称号的设区的市。评价条件为辖区内“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数量占农业县(市、区)总数超过85%的市。
三、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市于9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省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复核和实地抽查工作,评定公布示范县名单。示范市申报材料以市政府名义行正式文件报送。材料内容包含:该市“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辖区内“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数量占农业县(市、区)总数比例。
联系人:杨茹莎,电话:(0531)51788959,电子邮箱:sdnjglc@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8/t20230809_4392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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