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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产业字〔2023〕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现将做好我省2022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相关数据

  (一)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对象主要是经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二)填报及审核方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通过全国乡村产业监测调查系统(网址:https://xccyjcgl.agri.cn/)在线填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表》(附件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线填报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在线审核企业填报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三)汇总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填报基础上,汇总各级龙头企业有关情况,填报《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附件2)。

  二、提交分析报告

  各市要根据当地龙头企业发展实际,分析农业产业化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总结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联农带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的情况,突出特色和亮点,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是乡村产业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龙头企业填报年度数据是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的依据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实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应报尽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应全部填报。

  (二)强化指导。今年,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启用了新的监测调查系统,委托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填报指导,撰写了填报说明(附件4),录制了操作视频(登录调查系统后下载观看)。各市要组织数据填报人员和审核人员认真学习系统操作和说明文件,培训指导系统填报,确保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按时提交材料。请于5月12日前完成龙头企业在线填报、审核和汇总分析工作,并将附件2、附件3、分析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页扫描件发至sdcyh@shandong.cn。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张同政电话:0531-51789188

          王  程电话:0531-51789192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指导数据填报)

  联系人:耿晴晴电话:010-59197356

          石汝娟电话:010-59197370

          赵  威电话:010-59197353

  附件: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表

        2.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4.填报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wps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4/t20230427_4302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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