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当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深度融合发展标杆,根据《关于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我厅组织开展了“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复审与申报工作。经自主申报、地市审核推荐、市场满意度评价、入库监测、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流程,现公布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名单(共194个,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推介,注重监督管理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的培育,结合实际纳入当地“12221”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内容,扶持拓展示范基地产业链功能,发挥品牌示范基地在品质提升、市场销售、标准化应用的带动作用,驱动各地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注重对品牌示范基地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质量抽检和监督指导,树立品牌建设标杆,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
二、积极开拓市场,发挥示范引领
获得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要珍惜荣誉,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扩大标准化上市供应,提升产品质量口碑,维护品牌声誉。积极开拓产销对接渠道,扩大市场销售半径,发挥品牌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带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做好上市供应监测,关注产销动态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组织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参与上市季信息监测,及时提供生产供应信息,密切关注特色农产品产销动态。对于监测不通过的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将进行通报,并予以清退出库。
附件: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认定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联系人:胡祖红,联系电话:020-37288671)
相关附件: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认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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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92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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