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渔政)罚〔2022〕50号
李金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参照《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渔业部分)第14条,给予李金方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没收非法捕捞渔获物鳀鱼142千克。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02/t20230210_4242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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