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较好完成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乡村振兴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成效明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有力,城乡协调发展出现积极变化,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稳中向好。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党对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为主要内容,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精神,分专题、有计划地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分管省领导为广大党员宣讲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利用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培训,确保应训尽训。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在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2022年4月25日召开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三位负责同志交流了学习体会。三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组会定期听取报告制度,厅党组会分别于2022年1月份和8月份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及时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四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督查落实整改工作措施,按时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自查及整改落实工作等情况。按时完成2021年度依法行政和政务诚信专项工作考核自评,向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行政许可统一标准办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工作部署,梳理认领我省农业农村领域实施的由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53项,由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进一步梳理、细化、统一全省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二是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农业农村领域所有省级依申请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达38.34%,行政程序得到优化,办理时限大大压缩,平均减少提交材料1.03份。2022年度我厅行政许可窗口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263件,政务服务全年零投诉。三是推动“追溯+信用”融合监管。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健全农安信用体系,对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用分级评价,激励企业主体做好信用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法治引领乡村振兴,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和法规清理。一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性立法。推动出台了《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组织开展立法项目调研,向省人大、省司法厅报送了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建议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列入2023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将《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三是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配合省人大、司法厅对法规、规章进行了专项清理,推动废止《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对96件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一是将《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列入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推进决策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共审查各类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30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件,办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回复19件,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厅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8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87件。
(五)优化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7项免予行政处罚事项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组织修订《广东省农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持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才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开展执法示范创建、执法技能培训、执法大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全面提升农业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二是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部署开展农资打假各类专项行动,全省累计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7.32万人次,整顿农资市场2505个,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54万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21宗,移送司法机关111宗。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有效维护渔船生产秩序。实施最严伏季休渔监管,2022年广东渔船返回船籍港休渔率达99.91%,位居全国第一,受到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严打电炸毒、偷捕等违法行为,全年查获涉渔违法案件5335宗,移送公安、海警119宗,查扣涉渔“三无”船舶3110艘,清理违规渔具31万米。严查非法改装、非法载客行为,查获非法改装渔船191艘、非法载客270人。成功办理全国首宗渔船防台领域危险作业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有效发挥了警示作用。
(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将乡村依法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指标,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农村地区法治建设。出台指导意见,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将村民遵纪守法12条,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村级事务、村务公开、公共服务、干部行为”五类清单纳入积分、清单管理范畴,规范村级组织事务管理,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突出抓好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迅速果断有力处置渔民渔船疫情,出台全国首个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制定实施省海洋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及渔业安全管理“六个必须”“八个严禁”,压实“四方责任”,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性疫情防控体系,筑牢疫情防控“海上防线”。二是坚持党建引领,高位推动信访工作。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厅领导接访下访、阅办群众来信,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对省信访局“双交双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和信访类案,全部落实厅领导包案,推动问题有效解决。2022年我厅共办理信访事项约2841宗,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任务,获得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发来表扬信予以表扬。
(七)分众分类分层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律进农村。一是制定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各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民法典进农村、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7400余份,开展咨询服务13350人次,推送法治宣传信息109391条,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继续推进线上普法,举办“动物防疫条例知多少?”“民法典进农村”有奖问答比赛,在厅官网、微信公众号普法专栏推送法治宣传信息164篇。二是联合省司法厅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2022年全省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7862户,有示范户的行政村(含部分社区)共12819个,占比达到63.3%,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50%的行政村有示范户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线上推送22期农民学法用法系列课程,线下举办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第一期培训班,培训示范户110人。三是做好《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新闻宣传。配合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南方日报、南方+、南方农村报等新闻媒体刊载宣传解读文章,印制条例小册子,制作推送一图读懂、微博话题等扩大宣传影响。四是积极参加法治文化有关评选活动。我厅“动物防疫条例知多少”普法宣传获2021-2022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我厅制作的“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全方位助推种业振兴”普法案例和“学习宣贯《植物检疫条例》”视频入选全国农业农村普法典型案例和优秀视频,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集体说唱表演视频“听我说唱来普法”入选全国8个农村学法用法优秀短视频,在全国推介;该视频同时荣获广东省第四届法治文化节“寻迹·法治故事”语言类法治文艺作品铜奖。
(八)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农业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消费警示和服务动态等官方权威消息,厅门户网站和公众号推送信息11477条,浏览量28891319次,浏览人数1016269人。由厅领导通过厅门户网站平台开展在线访谈,解读和在线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开展在线访谈6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篇次。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已按时办结49件,5件正在办理。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监督。2022年我厅办理建议提案276件,其中全国建议提案9件,省建议提案267件。全部建议提案按期办结,沟通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规定答复、答辩、出庭应诉,自觉执行生效的复议决定、判决和裁定。2022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省政府维持了我厅答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已审结2宗。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没有通知我厅出庭应诉的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九)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法治教育培训。一是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信访工作条例》宣贯学习视频培训会,培训厅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300多人。12月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组织领导干部通过智慧普法平台开展线上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等内容。按时参加2022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我厅参考率100%,优秀率100%。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将《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港澳流动渔船渔民管理规定(试行)》等作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举办系列宣传培训。推进以赛促学,举办《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知识竞赛,23名同志获得个人奖项,佛山市代表队荣获一等奖,广州市、清远市代表队获得二等奖,潮州市、东莞市、韶关市代表队获得三等奖。三是积极开展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和评查。组织各地选送典型案例参加全国农业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其中广州市番禺区1宗案件获评2022年全国十大农业执法典型案例,韶关市1宗案件获评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推荐5宗案卷参加全国评查。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虽然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我省的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相关执法工作职能需要进一步理顺;重大行政决策等有关制度有待健全;农业法制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农村普法资源有待整合,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重点,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工作保障。落实厅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厅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厅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制度,举办宪法宣誓活动。健全乡村振兴法规体系,按计划推进《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广东省从化马属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办法》(修订)等立法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立足“统一申办一张网”,持续优化线上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系列”应用程序等政务服务应用平台,推动上线“粤商通三农服务专区”,持续优化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服务效能,发挥其便民利企的服务作用。
三是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完善权责一致的监管执法体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涉农违法行为。加强执法联动与信息共享,加强执法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农业执法提升行动,提升全省农业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四是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稳妥办理信访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大力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举办两期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继续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学法考试。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切实解决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农业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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