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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示范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地探索发展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决定在全省征集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典型组织形式。各类服务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以资金、技术、服务为纽带,与其他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有效组织形式。如“服务组织+村集体+农户”“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组织+经纪人+农户”等。

  (二)典型服务模式。各地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水平、小农户生产需求等因素,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因地制宜发展形成的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成熟服务模式;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组织形式等现代要素集成导入农业生产过程的方法和途径;以及提供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综合解决方案等。

  (三)典型经验做法。各地在服务标准制定、服务价格监测、服务合同监管、服务效果评估、行业自律规范等方面,探索的具体方法和举措。各级政府在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扶持、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模式方法、推进资源整合、引入社会资本、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承担大豆、油菜等油料扩种任务的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农户开展油料生产的好模式、好经验。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营造氛围。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要利用报纸、网络等形式,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宣传,积极组织各类服务组织和相关服务主体积极申报。

  (二)认真组织推荐。各地要围绕征集范围,从基层探索实践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创新性、典型性及具有推广价值等原则,择优推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案例。原则上,每市上报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材料(模板见附件1)包括摘要和正文,字数分别控制在150字和2500字以内,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服务特点、典型做法、主要成效及成功经验等。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辅以图表,每个案例选送典型性照片3-4张。

  (三)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审核筛选和推荐上报工作,相关材料需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统一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审核遴选确定入选典型案例名单,并采取工作简报、报刊及网络等形式向上级部门和社会推介。

  请各市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审核确定的典型案例材料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经管总站。

  联系人:刘涛;电话:0551-62650400;邮箱:ahtgfw@163.com。

  附件:

  1. 典型案例材料模板

  2. 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推荐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7日

  

  文件下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501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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