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3号)等规定和有关种子质检机构的复查申请,我厅于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组织专家对怀宁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等4家质检机构进行复查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种子质检机构名称 | 申请类别 | 评审结果 |
1 | 怀宁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 复查 | 合格 |
2 | 望江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 复查 | 合格 |
3 | 东至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 复查 | 合格 |
4 | 安徽省桐城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 复查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考核机关反映。联系人:戴丽敏,联系电话:0551-61436818。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2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50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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