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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挂靠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精神,严格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存量监管,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变拖存量进一步减少,成绩来之不易。但截至今年10月18日,全省存量变拖仍有17483台,其中6973台变拖在企业挂靠,挂靠100台以上的县区有11个,分别是合肥市蜀山区1794台,合肥市包河区1119台,灵璧县1775台,舒城县421台,凤阳县255台,肥西县211台,太湖县193台,怀远县157台,霍山县143台,怀宁县111台,芜湖市鸠江区102台。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第四季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点和重点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就加强变型拖拉机挂靠企业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变拖挂靠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变拖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而在变拖挂靠企业方面,挂靠企业重收费、轻管理、少服务的问题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配合,严密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变拖挂靠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全面开展挂靠企业和车辆排查梳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变拖挂靠企业和挂靠车辆,建立变拖挂靠企业和挂靠车辆清单表。加强与市场、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的协作,组织人员赴挂靠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和督导检查,对挂靠车辆信息逐台核查,督促挂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车辆清单和驾驶员清单,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要联合合肥市、宿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存量变拖挂靠超千台的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市包河区和灵璧县进行挂牌督办,进企走访、分析原因,研究加快淘汰办法。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挂靠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三、严格开展变拖安全技术检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办理变拖特别是挂靠企业的变拖安全技术检验时,要严格落实皖农机〔2019〕59号文件要求,做到见车、见证。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停止办理检验服务,及时公告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对技术状态恶化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提醒车主或企业提前报废。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配合,加大变拖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消除变拖安全隐患,营造变拖企业不想挂、车主不想用的新局面,有效遏制变拖安全事故发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7日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挂靠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50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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