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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7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王艳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吉林省肉牛产业带率先突破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项政策向吉林省肉牛产业带加大倾斜力度

  我部高度重视吉林省畜牧业发展,一直给予重点支持。202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7843万资金,支持吉林省开展畜禽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安排3269万资金,支持吉林省农科院建设东北地区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肉牛测定站,支持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改扩建种公牛站;安排1.6亿资金支持吉林省7个县开展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工作;安排2亿资金支持吉林省抚松县、敦化市农业产业园创建。此外,还专门安排1.16亿资金支持吉林省基础母牛提质增量,助力肉牛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对吉林省肉牛产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并派出专家对吉林省肉牛产业发展予以指导。

   二、关于支持引导农民(养殖企业)按照国际屠宰率方式结算肉牛

  肉牛屠宰结算方式属于市场行为。目前,我国肉牛屠宰企业收购肉牛的结算方式主要是按照活体重量结算和按照屠宰率结算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按照活体重量结算方便快捷,养殖场户或贩运户能直观看到活牛重量,现场结算,但存在灌水牛、灌沙牛等违规风险,需要屠宰企业收购人员经验丰富,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按照屠宰率结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能够促进广大饲养户科学、合法饲养,提高牛肉质量,受到肉牛屠宰企业欢迎,但由于屠宰率高低主要由屠宰企业判定,养殖户和贩运户多不愿采用此种方式结算。据了解,中国肉类协会正在积极推广按照肉牛屠宰率进行结算的方式。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中国肉类协会的沟通协调力度,探索养殖户和贩运户参与肉牛屠宰率判定的方式方法,加大按照屠宰率结算方式推广力度。

   三、关于给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产业链延伸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减税措施,降低了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政策红利。通过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农产品税率由13%下调为9%,农业深加工产品税率由17%下调为13%,同时不断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建立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等,降低了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此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下一步,财政部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农、林、牧、渔业项目整体情况,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208/t20220825_6407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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