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宏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草原畜牧业国家双一流学科 推进我区乳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奶业发展。2022年以来,先后出台《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全区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再次出台《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全区奶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以粮改饲试点为抓手,着力推动为养而种、种养结合,形成了种养互推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关于加快奶畜繁育体系建设的问题
一是推进建设农业微生物库,开展保种及资源鉴定评价工作。我厅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农业发展资金-资源保护项目,每年安排50万元支持内蒙古农业微生物库进行保种;同时,自治区种业振兴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内蒙古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团队开展收集鉴定评价工作。二是加强奶牛育种科技攻关,落实育种企业育种能力评价奖励政策,支持育种企业提升育种能力,提高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三是积极推动奶牛核心育种场建设和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助力奶牛育种攻关。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自治区建设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2024年认定内蒙古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为国家级核心育种场;此外,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23万元支持奶牛DHI测定及奶牛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生产性能测定,推进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荷斯坦奶牛育种创新项目尽早落地生效。四是创建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配合科技厅按照“一个协同创新网络、四个研究中心、三个服务平台”的模式进行建设布局,吸纳52家成员单位,其中包括25家企业、27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奶牛体外胚胎技术、营养调控技术、浓缩乳清蛋白制备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
二、关于推进饲草基地建设,提升饲料转化率的问题
一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先后制定《羊草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饲草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我区国产苜蓿增产方案》。在国家粮改饲试点和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政策基础上,配套出台《关于支持设施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将支持饲草种植、收储和产业园区建设纳入政策清单,同时将推进饲草生产基地建设写入去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肉业、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今年3月,再次出台《2024年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从政策上、从措施上进行系统化支持、一体化推动,措施更加细致明晰,为增草节粮夯实基础。二是围绕《关于开展现代农牧业百园百企百店示范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确定13个草产业园区,推进霍林郭勒市、开鲁县、磴口县、阿鲁科尔沁旗、土左旗等5个旗县(市区)建设5万亩以上草产业全产业链示范园区建设,推动饲草种植、收割、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三是坚持保供优配,强化龙头培育,形成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村整乡整县推进模式、种植配送收储三方联动模式、饲草企业集中收储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饲草料交易市场,促进大型收储设备应用,提高收储效率和质量。鼓励地方政府或养殖场户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跨区域收储,调制和配送优质青贮,方便农牧民就近购买。全区80%的全株青贮玉米由种养一体或订单收购方式生产,90%的优质苜蓿基地由专业化饲草企业建设。
三、关于大力发展粪污高效处理与利用模式,全面推进生态养殖,实现种养一体化的问题
2016年以来,我厅积极争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9.8亿元、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7.22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地方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总投入达23亿元。在全区95个旗县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沼液肥、堆沤肥、商品肥制作及施用的技术模式。全区30个奶牛养殖大县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覆盖。对于奶牛养殖场推广使用节水节料饲喂、节水清粪等实用技术装备,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采取臭气和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减少环境影响。推行畜禽粪肥机械化还田利用,减少养分损失,提高利用效率。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奶33条”等奶业政策措施及《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围绕育良种、优布局、壮主体、强支撑,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夯实奶牛品种登记和生产性能测定基础,扩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范围,推进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数据在良种选育过程中的应用,培育后备公牛和验证公牛,建设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增强良种自主供应能力,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奶业振兴发展。
感谢您对自治区奶业振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rdjy/202407/t20240724_25464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