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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7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黄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级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国家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

  茶叶是我国的传统食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重要的日常消费食品。我国高度重视茶叶质量安全。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设绿色生态茶园。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种植业“三品一标”行动,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向社会推介23个茶叶“三品一标”基地。

   二、关于全国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扎实推进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累计注册生产经营主体58万家,累计访问量达1.7亿次。现入驻信息平台茶叶企业14283家,累计生成追溯码19万个,交易次数40.7万余次。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标准,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

  三、关于国家茶产业质量安全数字化平台建设

  我部积极推进茶产业数字化转型,2019年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承担茶叶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项目,建立茶叶全产业链大数据系统,应用于茶产业信息服务、生产经营指导等;通过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支持福建武夷山、河南信阳等4个茶叶品种的国家智慧农业创新应用项目。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茶叶质量安全监管智能化,更好促进茶产业发展。

  四、关于严格实施茶叶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设

  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2023年4月,我部办公厅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的通知》,对包括茶鲜叶在内的6类农产品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下一步,我部将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指导茶叶种植企业、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应开尽开,鼓励引导茶叶种植户主动开具。

  五、关于加强茶质量安全管理法治建设

  茶叶质量安全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对包括茶叶在内的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污染物超标等监管有明确详细规定,一些茶叶主产区、优势区也制定了地方条例,着力加强茶产业保护和发展。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对茶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严格的依法监管。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1502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2407/t20240731_64600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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