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农(渔业)公告〔2024〕14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拟对吴小兵等14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公告
以下吴小兵等14名违法行为人,因从事非法捕捞活动被我机关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无法联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根据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本公告期为五日,公告期届满后仍不到我机关接受调查处理或主张权利的,我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吴小兵等14名违法行为人处罚决定事先告知内容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地址:钦州市子材街道文峰北路160号恒商大酒店九楼 ;联系人:劳军;联系电话:0777-2393809。)
附件
吴小兵等14名违法行为人处罚决定事先告知内容
序号 | 文书编号 | 船号 | 被处罚人姓名 | 查获 日期 | 违规性质 | 拟作处罚决定 |
1 | 钦农(渔业)告〔2024〕26号 | 合浦县监管091787 | 吴小兵 | 2024.2.13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8580.48千克;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2 | 钦农(渔业)告〔2024〕42号 |
| 许小明 | 2024.3.7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约1092.3千克;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3 | 钦农(渔业)告〔2024〕43号 |
| 岑仁艺 | 2024.3.7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约5119.125千克;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4 | 钦农(渔业)告〔2024〕45号 |
| 莫贻协 | 2024.3.20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约128.35千克;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5 | 钦农(渔业)告〔2024〕47号 |
| 文祖鹏 | 2024.2.34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10950.9千克 ;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6 | 钦农(渔业)告〔2024〕49号 |
| 潘炎林 | 2024.4.4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车螺17.7斤(8.85千克)、红螺2.7斤(1.35千克); 2.没收拖曳水冲齿耙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7 | 钦农(渔业)告〔2024〕17号 |
| 黄祖发 | 2024.2.13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约4971.47千克;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8 | 钦农(渔业)告〔2024〕18号 |
| 龙国基 | 2024.1.25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约2363.52千克;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9 | 钦农(渔业)告〔2024〕25号 |
| 孙启均 | 2024.2.12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6663.97千克;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10 | 钦农(渔业)告〔2024〕9号 |
| 庞满荣 | 2024.2.26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13200千克(26400斤);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11 | 钦农(渔业)告〔2024〕44号 |
| 苏伟源 | 2024.3.17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贝沙混合物112.2千克 ; 2.没收拖曳泵吸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
12 | 钦农(渔业)告〔2024〕46号 |
| 罗远坤 | 2024.3.23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 1.没收电鱼设备1套; 2.没收涉案渔船1艘。 |
13 | 钦农(渔业)告〔2024〕50号 | 犀牛脚管0152 | 麦福东 | 2024.4.6 | 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渔业船舶,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违反禁渔区的规定,使用禁用的方法(电鱼)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柴九鱼17.65千克(已放生); 2.没收电鱼设备1套(电球1个、电缆线2条、拖网1张);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14 | 钦农(渔业)告〔2024〕48号 |
| 包承丽 | 2024.4.4 | 驾驶同时不具有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渔业船舶,使用禁用的渔具(拖曳水冲齿耙耙刺)进行捕捞 | 1、没收渔获物红螺14.2千克; 2、没收拖曳水冲齿耙耙刺1套; 3、没收涉案渔船1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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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6515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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