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清水河镇彩色农田全景图(6月11日无人机摄)。
博湖县在矿区修复治理土地上合理规划建起的物流园(2023年9月19日摄)。
吉木乃县有机小麦种植基地(2023年6月26日无人机摄)。
尼勒克县750千伏变电站全景(2023年8月6日无人机摄)。
6月的新疆,在广袤的田野上,棉花、玉米等作物在超长时日照下茁壮生长;
在城乡流转利用高效的土地上建起的现代化厂房里,产业工人在生产线上熟练地操作;
在群山环绕的山区或辽远平阔的盆地间,一项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
……
在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土地资源是发展之基、生存之本。6月25日是第三十四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
一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全社会形成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压实党政同责守牢红线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地之不存,粮将焉附?要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端牢中国饭碗,必须藏粮于地,做好耕地保护“大文章”。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必须扛稳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推行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配合制定自治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规则,实行“一票否决”。
划定耕地红线,加强特殊保护。按照国家“三区三线”划定统一部署,坚持“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和“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原则,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划定“三条控制线”的首要任务,足额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数、线、图”一致,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控,将国家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各地(州、市)作为不得突破的红线底线。
新疆作为超额承担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任务的9个省份之一,自然资源部连续两年奖励土地利用计划指标2.83万亩。
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将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为自治区“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粮食工作新方针落实落地奠定坚实耕地基础,为国家保障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以补定占”,严控占用、严格补充、严守总量,不折不扣落实“占补平衡”管理。严格审查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保现状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深挖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印发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管理办法,根据水资源保障情况,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调查评价,研究编制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推动耕地批量增加。
近年来,自治区积极争取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指标交易,累计承担统筹任务13.85万亩、粮食产能7910余万公斤,获国家统筹经费148.3833亿元,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资金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深入开展遏制耕地“非农化”,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乱占耕地新增;综合运用卫片执法、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向社会释放严守耕地红线、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强化用途管制要素保障助发展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的“助推器”。
和田县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300万吨/年采选工程,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新疆煤改电二期(和田—民丰、民丰—且末、且末—若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在新疆大地落地建设。
据了解,今年以来,围绕“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增加流量、提高质量”的目标,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突出精准配置、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审批流程,自治区本级共审批建设用地报件281件,其中,重点项目56个。
为更好地实现土地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不断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编印《“一张图”带你看懂重大项目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全过程》《“最多审一次”标准化清单》,推动构建全区规范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
增减挂钩。印发《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编印《一张图读懂“十四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宣传页,对接相关援疆省(市),推动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分类分解自治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印发《关于2024年自治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明确基础指标的分配原则,向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能源基地、边境口岸优先配置。对原有存量土地规模不多、盘活空间不足,难以产生增量计划的县(市)予以指标补贴,计划指标应保尽保。
据了解,2024年,新疆将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和土地供应时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建立自治区用地审批监管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协调督办机制,做到信息对称、统筹协调、督促办理。同时,把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作为解决和提升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打造“标准化、格式化、模板化、智能化”的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从源头管控,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
强化节约集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节约是最好的保护,保护是最大的节约。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土地的高效支撑利用。
当前,自治区正处在高质量建设“八大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新疆各地不断改革创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库车市绘制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三张图谱”,实施“五个一批”,即:股份合作一批、资金扶持一批、租赁承包一批、破产清算一批、依法处置一批,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不断实现产业升级和功能转换。
昭苏县精准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建立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审查制度,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清理专项工作,腾退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无效采矿用地。
博湖县逐宗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的前模拟、后评估工作,引导用地单位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提高土地投资开发。
全疆各地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全面强化土地供应和利用的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投资强度、容积率和闲置情况动态巡查,实现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监管。
持续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促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鼓励各级政府和土地权利人依据市场形势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招商引资、项目选址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切实用存量换增量。
用好“红黄绿”土地利用动态预警。将“红黄绿”土地利用动态综合预警结果为“红色”的县(市、区),除“六重清单”内重大项目外,暂停受理其他建设用地项目报件。
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政府督查事项。开展存量建设用地专项清理,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助力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指标有效下降。
2023年,全区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8.08万亩,盘活闲置土地16.6万亩,分别位居全国第七名和第二名,获得自然资源部通报表扬。
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拓宽农村经济业态多元化途径,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促进乡村振兴助力。2023年,伊宁市、奇台县和沙湾市分三批完成4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出让地块面积共计118.82亩。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
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逐步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分区分类开展盐碱地治理改良。落实“六重清单”,强化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涉企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推动更多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落地建设。
土生万物,地载万代。土地承载着人类的历史、现实和未来,让我们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朝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迈进。
□文图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供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576/202406/c91898afb7fb4cb7adff757613a781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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