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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南鉴预警和省外境外品种试验承担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4年有关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农作物种子质量南鉴预警(简称:南鉴预警)和省外境外品种试验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南鉴预警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有较高的积极性、责任心和良好的信用。

  2.在海南或云南自有或有长期租赁适宜种子质量南繁鉴定的优良试验田地,且拥有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

  3.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科技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项目主持人为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在试验期内有固定技术人员并能长期坚守;

  4.承担单位应具备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纯度鉴定经验。

  (二)省外境外品种试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为四川省注册的、具有相应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科研育种单位,有良好的信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具备农作物育种研发及品种推广能力。

  3.具备农作物省外及境外品种试验能力,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4.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科技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项目主持人为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

  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编写申报材料,向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

  (二)专家评审。我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后,邀请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筛选出承担单位名单。

  (三)单位确认。通过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厅发文确认。

  三、遴选数量

  (一)南鉴预警。根据我省近年来玉米水稻种子生产经营数量,拟评选玉米种子质量南鉴预警单位5个、水稻单位8个,同一个作物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

  (二)农作物省外及境外品种试验。拟评选1家单位组织实施。

  (三)南鉴预警和农作物省外及境外品种试验正式承担单位遴选确定后,三年有效。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南鉴预警需提供材料:

  (1)《四川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南鉴预警承担单位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纸质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3)南鉴基地条件(基地及设施照片);

  (4)拟参与鉴定项目的人员名单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

  (5)试验地产权证明或近两年租地合同;

  (6)相关制度: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基地管理制度。

  2.农作物省外及境外品种试验需提供材料:

  (1)《四川省农作物省外及境外品种试验单位试验承担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纸质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3)拟参与项目的人员名单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

  (4)单位综合能力介绍:科研人员数量及职称情况,近五年(2019-2023年)主持实施农作物品种相关项目,育种推广情况等;

  (5)5个以上自有品种(第一育种单位)审定证书复印件;

  (6)提供近五年来农作物省外及境外品种筛选试验方案及报告;

  (7)相关制度: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二)报送要求

  1.证明材料应盖单位公章。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申报资格。

  2.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24年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厅种业发展处和省种子站,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厅种业发展处  朱砂红

  联系电话:(028)85505691;邮 箱:snytzyc@163.com

  联 系 人:省种子站  高宏

  联系电话:(028)85545938;邮 箱:398845569@qq.com

  附件:1.四川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南鉴预警承担单位申报表

        2.四川省农作物省外及境外品种试验承担单位申报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4/6/4/a0cc48220d184e908ad54b59bec4bb3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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