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现对2024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第二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下达项目计划方案。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6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8号农业农村厅办公楼1304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585852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第二批项目安排计划表
厅计划财务处
2024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8501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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