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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畜牧站《关于报送灵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结果审核意见的函》,2022年12月19日—21日,广西贝尔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畜牧管理、沼气能源、有机肥和财务等方面专家实地对灵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自治区级验收。并于2024年5月20日对灵山县补充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了集中审议。

  专家组严格按照《广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自治区(省)级考核验收销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县项目领导小组调整建设内容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工作汇报,查阅项目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采用“实地测量+无人机探查”方式对随机抽查的子项目实地核查。经过质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灵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

  现予以公示,公示7日,2024年6月3日至6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2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771-5829768。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85125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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