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1年安徽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6日 附件.docx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727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