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4年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以下简称《免疫计划》)。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我省是畜牧大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关系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需要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医等重大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是法律规定的应尽职责,一方面需要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另一方面更需要压实对免疫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免疫工作目标、严格免疫技术规程、确保免疫效果。因此,制定《免疫计划》十分必要。
二、《免疫计划》主要内容
(一)明确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一是免疫病种。全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进行强制免疫。二是免疫范围。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禽类,进行H5和/或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全省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全省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布鲁氏菌病:全省范围内,对种畜以外的牛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种畜禁止免疫。
(二)明确主要任务。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二是规范疫苗、耳标管理。三是深化“先打后补”。四是健全免疫档案。五是开展培训指导。六是落实报告制度。七是评估免疫效果。
(三)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经费支持。四是强化监督检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计划》《2024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indexzcjd/1792829642794446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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