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2024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4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以下简称《监测计划》)。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我省是畜牧大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关系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只有长期、连续、科学的做好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才能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趋势,准确把握疫情动态,及时消除隐患,为加强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制定完善防控政策和措施,有效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制定《监测计划》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主要病种和监测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和我省疫病流行态势及防控需要,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牛结核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非洲马瘟、马鼻疽、马传染性贫血等优先防治病种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确定工作原则和任务分工。通过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与紧急流调相结合、调查监测与区域化管理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省级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调计划。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印发全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本级监测任务、专项监测工作以及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与上报,开展全省监测与流调技术培训、业务指导,以及动物疫情测报站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省畜牧兽医研究所负责开展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常见多发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组织实施风险监测、专项监测和评估。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监测与流调实施方案,开展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调、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及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结果报送和信息反馈。要求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中国兽医网“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上报监测结果和疫情信息。每周按时完成疫病信息报告上报和审核,在监测中发现非洲猪瘟、家禽H5和H7亚型流感、口蹄疫等病原学阳性的,按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相关动物疫病防治规范要求,及时上报送检,将检测结果及时向送样单位或采样场点反馈。

  (四)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二是积极协调,落实经费。三是提高能力,科学预警。

  (五)明确主要病种监测任务。明确了全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动物疫情测报站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任务。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4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indexzcjd/17928307590119874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