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南省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评估及抽取服务工作,特公开比选具备数据分析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开展海南省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评估及抽取服务工作,现就海南省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及抽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评估及抽取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即365日)。
三、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为30万元,报价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对防返贫监测相关政策,及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指标体系了解熟悉,具备乡村振兴部门数据清洗及数据分析服务培训经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二)服务内容:
(1)数据质量评估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取前置机最新时点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筛选防返贫监测问题数据,每月至少提供一次服务,并输出《数据质量分县统计表》、《到人到户疑似问题数据清单》。
(2)数据抽取比对服务:按照采购人设计好的数据抽取统计以及比对数据表头,提供数据的查询、比对、导出、统计等个性化数据抽取比对服务,能够做到快速响应,降低时间成本,并输出《数据抽取比对服务记录》。
(3)数据分析服务:按照采购人需要,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统计汇总,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工作短板,在分析过程中出具相关统计报表和数据明细,并输出《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服务最多不超过三次。
(4)数据备份服务:定期备份海南省前置机防返贫监测数据,并按市县区分别导出,方便提供各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用于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备份时间点以与采购人商定为主。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项目经理须具有5年以上的软件开发工作经验并在服务期间保持工作稳定(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函原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委托工作人员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四)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五)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六)报价函;
(七)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五年内在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实施的类似项目案例,包含不限于数据质量评估、数据抽取服务、数据分析等数据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如有)。
八、评审标准
(一)项目总体技术服务方案;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同类项目业绩;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所有资质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一式伍份密封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规划统计处(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楼9楼914室)。
(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十、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乡村振兴局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65369242;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5/t20240520_36656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