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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代理机构,现就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征集代理项目

  承担内蒙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代理。

  三、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一)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采购全过程记录,采购全过程资料文件整理,并于采购工作完成10日内向自治区三普办移交。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代理招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注册,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相关证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征集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申请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本征集活动。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二)具备规范的开标、评标场所,同时有固定相关负责人员(提供场地监控、开标、评标室、资料室、线上开评标条件等设施的彩色打印照片,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鲜章);

  (三)代理机构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注册,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截图);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六)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需要加盖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征集办法

  (一)征集报名。请有意向的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20日之前,将上述资料的PDF版发送至nmgspb2022@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筛合格后,于2024年5月22日发放征集比选文件并组织实地复核(详细实地复核办法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2024年5月24日15:30前将密封好的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评审合格的机构列入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代理机构候选资格。

  (四)取消资格。在代理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资格:一是抽中机构选择性代理,抽中后无故拒绝代理的;二是在代理过程中,采购项目未达要求的;三是在代理过程中,无故拖延项目进度的。

  七、资格期限

  两年内有效。

  八、其他

  (一)报名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材料齐全,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代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申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比选活动组织单位或者其他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有权禁止其参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申请人的;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质疑投诉;故意扰乱本次入库活动正常进行的。

  

  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0471-6652175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405/t20240513_2507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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