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概述
为了解我省海洋牧场建设的养护及产出效果,我厅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3个海洋牧场生态效果调查评估,并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材料,按评定标准进行对比评审,选出中标单位。
二、项目名称
海南省海洋牧场生态效果调查评估项目。其中,A包:海口东海岸生态效果调查评估;B包:临高头洋湾生态效果调查评估;C包:文昌冯家湾生态效果调查评估。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签订日期起一年内完成
四、预算金额
海南省海洋牧场生态效果调查评估总预算176.19万元(3个海洋牧场生态效果调查评估每个58.73万元),此次采购分3个包,每个58.73万元,投标单位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3个海洋牧场(海口东海岸、临高头洋湾、文昌冯家湾)环境、生物、生态系统功能、生态压力状况调查与评价。
(二)3个海洋牧场(海口东海岸、临高头洋湾、文昌冯家湾)养护效果及产出效果调查与评价。
(三)3个海洋牧场(海口东海岸、临高头洋湾、文昌冯家湾)生态效果调查评估报告。
六、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对海南省海洋牧场建设和产业发展有比较好的了解,具备开展海洋牧场生态效果调查评估的能力;
(七)遵循回避原则,对3个海洋牧场(海口东海岸、临高头洋湾、文昌冯家湾)提供过技术支撑的单位,不参与本次报价;
(八)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转包、分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报价;
(十)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三)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需要对3个海洋牧场单独报价,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八)分别开展3个海洋牧场(海口东海岸、临高头洋湾、文昌冯家湾)生态效果调查评估具体实施方案。
(九)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八、评审规则:
项目设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
评分表 | |||
投标单位: 评标处室及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 |||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1 | 方案完整度(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实施目标、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经费安排、和团队配置等)进行综合打分。 实施方案含有以上5项及以上内容且内容全面的,视为完整度很好,可计20分;含有4项视为完整度较好,可计15分;含有3项视为完整度较低,可计8分;含有2项以下视为方案不完整,可计3分;完全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可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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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案可行性(20分) | 对具体内容安排进行打分。 方案中工作内容详实,调查站位布设可行,具体步骤具有可操作性,视为优秀,可计20分;若具体执行内容完整,但是调查站位布设不完整,设为较好,可计15分;若内容设置构想缺失、具体执行也没有量化体现的,视为方案可行性不可预期,可计8分;若方案未体现具体服务内容,视为方案过于简单,可计3分;不提供方案的,可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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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配置情况 (20分) | 对方案中技术团队配备情况进行评分。比如技术团队是否有海南省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渔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水生生物学或渔业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等参与项目实施。 团队配置含有海南省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渔业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水生生物学或渔业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的,视为配置度较高,可计20分;含有海南省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渔业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水生生物学或渔业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视为配置度较好,可计15分;含有海南省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水生生物学或渔业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视为配置度较低,可计8分;含有海南省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以下视为配置不足,可计3分,不提供团队人员的,可计0分。 (提供团队成员资格证书,加盖公章。) | |
4 | 工作经验及相关 业绩材料(20分) | 对投标人进行综合硬件条件的把关。 依据提交的材料,有海洋牧场建设相关业绩6项及以上的投标人,可视为综合实力强,可计20分;有海洋牧场建设相关业绩4-5项的投标人,可视为综合能力优秀,可计15分;有海洋牧场建设相关业绩2-3项的投标人,可视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一般,可计8分;有海洋牧场建设相关业绩1项的,可视为经验不足,可计3分;完全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计0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5 | 报价(20分) | 对方案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保留二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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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6日17:30,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政渔监处(丁楼A40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十、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单位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以彬
联系电话:0898-65236581
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5/t20240513_3662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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