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海口美兰鸿心商行群上村店为我总队执法船舶生活物资供货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至5月14日止17:0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书面函的形式向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反馈。
公示电话:0898-65852529, 65237306(传真)。
来信投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号206室(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邮编:571126)。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5/t20240513_3662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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