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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1月至3月,我厅委托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开展了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监督抽查,共监测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581批次,合格564批次,不合格率为2.9%。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蔬菜:在长沙市、湘潭市、永州市和张家界市4个市抽取样品280批次(生产企业113批次、农民专业合作社90批次、散户77批次),检测普通白菜、菜薹、菠菜、花椰菜、芹菜等23个品类中的29种农药残留,所有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未检出禁限用农药。主要问题是常规杀虫剂残留存在风险,主要是普通白菜、菠菜、辣椒中常规农药啶虫脒、噻虫嗪、吡虫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异构体之和)检出频次较高。

  畜禽产品:在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7个市抽取样品191批次(养殖场户157批次、屠宰场34批次),检测牛肉、羊肉、禽蛋、鸡肉(乌骨鸡)中的9种药物残留,有5批次样品所检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6%。主要问题是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超标,检出5批次鸡蛋样品中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超标残留超标。

  水产品:在长沙市、益阳市、株洲市3个市抽取样品110批次(生产企业34批次、养殖场22批次、家庭农场8批次、农民专业合作社2批次、散户44批次),检测鳊鱼、黄鳝、牛蛙、甲鱼等13个品类中的14种药物残留,有12批次样品所检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0.9%。主要问题:一是禁用和不得检出药物超标,1批次鲤鱼样品中检出无色孔雀石绿超标,1批次鲫鱼样品中检出地西泮超标。二是常规药物恩诺沙星残留超标问题突出,且在黄鳝、甲鱼等品种上表现明显。三是散户的不合格率较高,抽检散户44批次样品中,有9批次不合格。

  针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我厅已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相关农业农村部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开展了风险管控处置。现就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聚焦问题、强化执法。要按照“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隐患,及时整治和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二是加强指导,强化巡查。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规范用药宣传和培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指导生产主体规范记录生产档案,严格执行禁限用药要求,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推进全面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加强协同,按时反馈。各市州要加强工作协同,形成监管、检测、执法合力,对不合格产品逐一严格依法查处,5月8日前将问题查处情况和不合格样品处置情况表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电话:13687380849。

  

  附件:1.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2.不合格样品清单

        3.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doc附件2.不合格样品清单.doc附件3.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表.doc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404/t20240411_33274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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