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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关于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测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相关机构:

  为加快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关于请协助推荐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测机构的函》要求,我处现向社会征集相关机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抽测,有关要求如下。

  一、职责任务

  (一)承担实地抽测任务。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或团队,按照工程质量抽测工作技术指南要求,对指定点位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设施设备等开展实地抽测,如实记录抽测结果。

  (二)负责工程质量检测。需对抽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等(如水泥、混凝土、预制件等)质量开展检测化验,如实提供数据检测化验报告。

  (三)接受监督管理。需参与农田建设管理司组织的统一技术培训,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和相关单位技术指导。

  二、推荐条件

  (一)基础条件。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质量抽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能够出具第三方抽测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商业信誉良好。

  (二)资质条件。抽测机构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任一项资质,或具有相关部委认定的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相关的资质。

  (三)能力条件。熟悉农田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近5年内承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或检测等相关工作,参与的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

  (四)人员队伍。能够独立承担工程质量抽测工作,抽测机构人数应不少于50人,其中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能够指导技术人员科学开展实地抽测工作,对抽测结果进行把关。实地抽测人员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有关内容,掌握抽测技术,熟练操作抽测仪器。

  (五)设备场所。有必要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检测相关设备(如混凝土强度检测仪、钢筋保护层测试仪、户外激光测距仪等),仪器设备完好率应为100%,其功能、量程、精度等能够满足抽测能力要求,并实行专人管理。有固定的样品保存和检测场所,能够开展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质量检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机构高度重视,如实填报抽测机构申请表、抽测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附件2),并加盖机构公章,于4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印证资料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邮箱ntjsglc123@163.com。

  各相关机构对提交资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周勇  0851-85861720

   

  附件:

            附件1:抽测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2:抽测机构基本情况表.xlsx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2024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3/t20240329_84012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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