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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海南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对我省6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8个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进行监测评价,进一步提高产业园创建水平,我厅将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该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估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监测报告正式报送农业农村部。

  三、项目预算

  不超过15.84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书面审查

  1.成立产业园数据监测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2.对各产业园填报人员进行监测指标报送的培训,确保各产业园填报人员在准确理解指标涵义后,能够每月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

  3.每月对产业园填报数据进行核实,需核实各产业园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统计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确认为准),重点核实各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相应的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产业园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月度简报;

  4.对上报的产业园建设情况监测表和指标评价体系等资料进行审核。

  5.年终对6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在监测评价系统内填报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审核,并形成年度监测报告。

  (二)实地核查

  1.为了确保各产业园每月上报的书面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每半年将安排工作小组成员对各产业园每月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并在核查过程中对各产业园建设与发展情况进行现场拍照或录像;

  2.工作小组实地核查完毕后,须将实地核查文件、现场照片或视频等关键资料及时归总。

  (三)服务报告

  1.对全省产业园建设与发展总体情况、监测评估、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进行监测,形成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年度监测报告。

  2.根据全省产业园基本情况、典型模式、相关政策等情况进行汇编及研究,形成《海南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报告(2024)》。

  (四)修订《海南省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试行)》

  根据我省产业园实际情况及结合监测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海南省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及监测指标进行完善。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三)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六、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公告中“五、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曾开展相关监测、评估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4.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5.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规则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楼发展规划处31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投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20593;监督电话:0898-65307353.

  邮箱:hnnytfzghc@163.com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3/t20240315_3619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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