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就2024年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4月12日前完成。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659000元(人民币陆拾伍万玖仟元整),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是选取我省12个沿海市县环岛旅游公路附近的15个乡村,按照“四好”(即好看、好玩、好吃、好文明)要求,拍摄图片并设计制作展板,在海口世纪大桥下观海步道或其它人流量较大的合适地点展出,展期1个月。
二是组织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海南日报和海南广播电视台等中央与省级媒体,以及知名旅游美食博主、大V等人员,前往15个乡村开展采风活动,围绕“四好”要求进行宣传推广,每个媒体发布推送不少于2篇长文(短视频),每位博主、大V等人员发布推送不少于15篇图文。
三是宣传推广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的图文视频等必须无版权、署名权之争议。
拟宣传推广的15个乡村分别为: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北港村、儋州市光村镇泊潮社区、文昌市铺前镇林梧村、琼海市长坡镇青葛村、万宁市山根镇排溪村、万宁市龙滚镇福塘村、澄迈县桥头镇沙土村、澄迈县桥头镇玉包村、临高县临城镇昌拱村、临高县东英镇居留村委会扶提西村、昌江县昌化镇咸田村、东方市新龙镇新村、乐东县利国镇荷口村、陵水县新村镇桐海村、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及资质证书齐全;
(二)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媒介统筹等能力,熟悉宣传推广和文化创意工作;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全程收集统计所发布的宣传推广内容,根据有关要求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熟悉媒体宣传和文化创意工作相关材料;
(三)单位及业务工作简介;
(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收证明和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并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六)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七)报价函。
上述(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报价时无需密封直接提交,上述(六)(七)项相关材料须密封提交。我厅接收报价材料时将对(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评审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如专业技术能力、宣传资源等;
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宣传工作经验;
四是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
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7:30前。纸质件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大楼9楼926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拒收。
十、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65368495;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3/t20240315_3619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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