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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暨开展“春季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渔资字〔2024〕2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渔业技术推广机构:

  今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为做好我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组织好“春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病害防控工作

  (一)加强能力建设

  要按照《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规范》(SC/T7020-2016)要求,科学设置测报点,选优配强测报员,按时填报“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系统”数据,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要积极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实验室能力验证,一体化推进病情测报体系和实验室检测体系建设,坚持用实验室检测数据指导病害预防和诊治。要积极推动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病害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治各环节协调统一的工作模式。

  (二)总结经验模式

  要以水产养殖生物安保体系建设为指引,及时总结凝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病害防控的经验做法,指导经营主体建立水、种、苗、饵、养殖和管理“六位一体”操作规范。可借鉴江苏、青海等先进省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坚持“多病同防、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制定区域重点养殖品种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积极推动建立市、县和企业三级联动的工作模式,在制度建设、过程管理、风险评估以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强化跟踪监督和技术指导。

  (三)优化技术服务

  要强化病情测报与防控服务、病防机构与专家指导、产业主体与科研体系三项联动,做好企业技术需求精准服务、病害应急处置靠前服务及疫病检测上门服务。充分利用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的技术优势,努力做到“三个及时”:病情信息的及时互通、症状样本的及时检测和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置。持续创新病防服务模式,探索打造区域病防服务品牌,推动构建广覆盖、多层面、重实效的病防技术服务组织体系,努力将病害防治技术资源下沉到生产一线,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提升主体能力

  要积极组织病害防控“专家行”“大篷车”等服务活动,组织专家、技术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到塘开展病害防控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要深入发掘病害防控技术典型案例,利用好《山东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和病害防治技术挂图,形成“图书+图谱+案例”的技术推广模式,努力提高经营主体主要病害比对、识别、防控等技术应用能力。针对台风、高温、寒潮等灾害要及时编制、发布技术指导意见。要积极组织参加春、夏和冬三季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技术直播培训。

  二、“春季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开展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春季行动”,有效串联起高校院所和各级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病害防控资源,以更加贴近需求的形式将病害防控技术下沉到生产一线,聚焦聚力强化产业发展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专家与基层对接服务的长效机制,叫响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技术服务走基层的智援品牌。

  (二)行动时间

  3-4月,为期2个月。

  (三)行动内容

  1.落实生产管理措施。育苗期,指导做好鱼类受精卵、设施设备、养殖场区的消毒工作;养殖用水尽量采取沉淀消毒、紫外消毒、蛋白分离等净化措施,进入养殖系统前对蓄水进行病原和水质指标检测。养殖期,增加增氧机开启频次,避免因水质恶化引起水体缺氧;适时通过分塘、销售等措施,减少存塘量,降低养殖密度;操作过程中避免机体受伤或应激反应;配合饲料中适量添加免疫增强剂。

  2.分类开展疾病防控。春季南美白对虾易发白斑综合征、偷死野田村病毒病和传染性肌坏死病;刺参易发腐皮综合征、排脏(吐肠)和气泡病;贝类易发牡蛎疱疹病毒病、奥尔森派琴虫病和弧菌病;大宗淡水鱼易发鲤春病毒血症、鲤鱼痘疮病、水霉病、烂鳃病等疾病以及越冬综合征,需要在设施消毒、场区防疫和饲料投喂以及病原监测、水质检测等方面做好技术指导。

  3.丰富技术指导形式。强化水产养殖病情监测报告、疫病专项检测,关注倒春寒、暴雨等极端天气,及时组织专家会商研判,发布预警预报和技术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病害防控“专家行”、病防服务“大篷车”、病防技术直播培训等活动,加大对基层技术推广人员和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确保先进实用的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技术及时、广泛地进村入户到塘,提高关键技术的到位率。

  (四)有关要求

  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紧扣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聚力可感可及的实事,全力解决好水产养殖从业人员切身利益和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是注重协调联动。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各地市要主动沟通对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模式,强化基层病害防控技术支撑。

  三是培育行动典型。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力争在高素质从业人员培育、高效病防服务机制创建等方面培育典型并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各地市在开展“春季行动”中培育的典型和总结的成功经验,请及时报送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

  联 系 人:徐涛

  联系电话:0531-86945304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03/t20240311_4711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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