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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2024年: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展团会展服务项目;新疆名优特农产品上海交易会会展服务项目;新疆农产品香港交易会会展服务项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信息监测预警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项目名称:

  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展团会展服务项目;新疆名优特农产品上海交易会会展服务项目;新疆农产品香港交易会会展服务项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信息监测预警项目。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机构备案登记;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代理服务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合规执业,无不良记录和主管部门招标代理违规处罚;

  4.投标人具有专业的采购代理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四人且均具备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培训证;

  5.代理机构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6.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8.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公司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料(须提供整套纸质件1份,并加盖公章);

  5.取费标准:实际取费,参考计价2002(1980)号文,报下浮率,提交单独密封在文件袋里1份报价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方式:0991-8524459

  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行政楼605室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403/cf42bcdc52cb48f384efda1998a876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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