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三农”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推进法治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厅党组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先后举办24期共12天的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厅领导班子带头学先后讲授专题党课8次。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制度,将年终述法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当中,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16宗,已办结14宗全部胜诉,厅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2023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宗,全部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三项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开展了省冬交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2023年,共审查合同600余件,政策文件8件,规范性文件备案13件。
(三)加强涉农(渔)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立法权,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种业地方性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及全国第一部规范三无船舶的地方性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修订出台了《海南省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取消了农药专营特许制度,创新农药出口规定,进一步优化农药经营法治环境。加快推进《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立法,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相关涉农立法项目的预研工作。
(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及农(渔)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清单、免罚清单,指导监督市县农(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渔)业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印发《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鲁苏沪浙闽粤桂琼省际渔政执法协作备忘录》《粤桂琼海洋综合执法监管协作协议》,建立健全农(渔)业执法案件移送、线索通报及协同办案机制。印发《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办案十条规定》,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廉政建设。举办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农业执法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各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组织开展本系统执法考试、案卷评查及以案释法工作,全面提升了农(渔)执法人员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五)强化涉农(渔)业重点领域行业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创建监管执法信用应用场景,采取分级分类的监管措施,加强农(渔)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目前,创建了“信用+农安监管”“农药监管”一网监管应用场景,创建了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对二线口岸监管等5个封关运作通关便利类信用应用场景,以及“渔船+信用应用”封关运作风险防控类信用应用场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渔)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强涉农(渔)业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农业重点领域联合执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兽药专项整治等系列农业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全省共查办农业执法案件635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5件。加强渔业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建立7省执法监管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了“亮剑2023”、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海洋伏季休渔等涉渔行业监管,2023年度,我省各级渔政执法部门查办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660件,行政罚款509.39万元,查获涉案人员781人,查获非法渔获物42918.98千克;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涉案人员6人。
(七)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工作。充分利用重要普法宣传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进乡村”“百所进千村”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17581册,发动结对子工作人员指导示范户2239人开展了宪法学习。联合省司法厅、电视夜校制播《民法典》《宪法》两期普法宣讲节目,第一期累计收看人数35万余人次,第二期“宪法进乡村”专题节目已于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在全省三网播出;联合省司法厅等单位开展“筑梦公益 普法先行”民法典普法云直播活动13场,收听收看人数468.5万人。坚持以农(渔)民学法用法需求为导向,举办渔民安全生产培训班12场,培训28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9万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275人,“结对子”帮教人员2250人,颁发标志牌4300个,组织集中培训360次,创建乡村法治图书角2519个,其中示范点247个。
(八)优化“三农”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我厅82项政务服务事项中,除涉密和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全部纳入省级“综合窗口”进行收件办理。完成了7个涉农“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上线工作。开展电子证照归集及应用工作,梳理完成省级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24类,证照发证类型汇聚率100%,除使用部委系统核发的8类证照外,其他证照已完成全量归集。2023年,受理行政审批件3985件,办结3973件,办结率99.70%。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对60余件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向省政府提请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九)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积极配合省有关单位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反走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六水共治”等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省司法厅、公安厅等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全省成立了21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配备仲裁员475人,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人员数达6238人;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任务指标纳入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创建评审当中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树立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典型案例,《创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机制典型案例》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制度创新典型案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应用系统(微信版)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优秀创新案例。
二、存在问题
(一)涉农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不断深入,部分涉农法规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急需制定修改。
(二)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乡村基层普法资源和力量薄弱,“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依法治理协助机制不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投入少、保障不到位,农(渔)业基层普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涉农(渔)业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市县(区)存在农(渔)业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监管执法协作机制不健全、执法手段方法单一老旧、执法人员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三、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持续推进涉农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对我省“三农”经济发展影响的研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政策措施,做好相关涉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落实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封关运作涉农领域的调法调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渔)领域法规体系建设。
(二)持续深化乡村普法依法治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普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配齐配强乡村普法队伍,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强化普法业务培训。整合乡村普法资源和力量,健全完善普法协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持续深化涉农(渔)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涉农(渔)领域行政执法改革,配足配强涉农(渔)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农(渔)业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提升农(渔)业执法队伍的执法业务水平。强化法制审核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农(渔)业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保障,探索运用“互联网+执法”、大数据等高效便捷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办案,加强基层农(渔)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2/t20240223_3601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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