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农业农村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 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4月15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4月26日邀请有关专家为我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作专题辅导报告。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以宪法凝聚共识,汇聚团结奋斗力量”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举办《民法典》《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视频培训,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6400多人参加。组织厅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组定期听取报告制度,厅党组于2023年1月份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修订厅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的审议要求。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专题听取厅行政复议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指示批示。四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按时完成2022年度依法行政和政务诚信专项工作考核自评,向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二)坚持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完善委托事项管理要求。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2023年度将4批次1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至珠海横琴等地实施。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委托事项下放管理要求。二是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根据自上而下制定统一的审批要素的要求,共计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023版)主项53项,编制实施规范87项。依法规范办理省级行政许可业务,2023年度我厅按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201件,政务服务全年零投诉。
(三)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和法规清理,不断完善农业农村法规体系。一是做好年度重点项目立法。加快推进《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关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工作。二是配合做好国家立法调研和法律执行情况评价工作。配合国家调研组到基层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调研工作。认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研究提出意见。按时报送《种子法》执行情况报告。三是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完成涉及限制公平竞争、行政复议法等两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140多件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一是将修订《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列入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推进决策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审查各类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3年度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厅民事合同管理,厅法律顾问协助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300多件,对信访、执法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44件。
(五)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召开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办案交流会,举办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广东省农业执法师资库成员进行实战化授课,着力提高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能力,举办全省农业农村法制人员培训班,并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分析,印发2021-2022年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推送2023年度5宗优秀案卷参加全国评查。二是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核查处理投诉举报违法线索。开展检打联动执法和行刑衔接执法,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印发《2023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农资打假、稳粮保供、打击私宰等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累计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7.21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84828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62宗,移送司法机关121宗。省厅直接查办案件一宗,该案件被评为全国“稳粮保供”专项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加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整治,全省立案查处豇豆农药残留案件25宗,销毁处理涉案豇豆1000余公斤,有力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渔船规范管理,联合13家省直单位印发《广东省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支持乡镇纳管涉渔船舶实时定位装置全覆盖,全部接入渔业大数据平台一张网监管。
(六)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印发《2023年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量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乡村治理指标体系,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全省15个镇(乡)、144个村创建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237个镇(乡)、2313个村创建成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积极推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全省行政村积分、清单运用率分别达57.6%和97.3%,推广“粤治美”等村级事务管理小程序,服务村民67.3万人。指导梅州市蕉岭县开展全国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茂名信宜“小法庭大治理”、湛江坡头协商议事“咱村铺仔”获评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全国推广。二是坚持党建引领,高位推动信访工作。坚持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坐班接访,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周阅办群众来信制度,加强工作预判,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对省信访局“双交双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和信访类案,全部落实厅领导包案,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完善信访处理机制,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指导地方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2023年我厅共办理信访事项约2166宗,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信访形势保持平稳可控。
(七)扎实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律进农村。一是制定印发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各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民法典进农村、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继续推进线上普法,在厅官网、微信公众号普法专栏推送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信息100余篇。二是联合省司法厅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2023年全省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4045户,有示范户的行政村(含部分社区)共17530个,占比达到86.47%。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线下举办培训班5期,省一级累计培训示范户800人。三是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普法宣传。联合省普法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型现场普法宣传活动,联合省农科院编排话剧《有农安、做好鱼》在全国农安法释义发布会和全省19场线下培训班上普法。结合“叻叻猪”和“咕咕鸡”广东畜牧IP形象制作《一图读懂畜牧法修订亮点》宣传海报、表情包,依托轻骑兵、养蜂学会、饲料行业年会等把畜牧法普及到一线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举办2期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培训,7期港澳流动渔船(民)安全生产培训。举办农业安全生产有奖问答活动,累计6万余人次参与。四是积极参加各项普法评选活动。我厅“叻叻猪”“咕咕鸡”线上线下融合宣传《畜牧法》荣获2022-2023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我厅制作的“与法同行——唱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风采”入选全国农村学法用法优秀短视频。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法在心中晴朗天”省、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并获铜奖。
(八)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农业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消费警示和服务动态等官方权威消息,厅门户网站和公众号推送信息3407条,浏览量近2589万人次,浏览量超881万人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制作推送一图读懂16篇次。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由厅领导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在线解读有关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我厅办理建议提案280件,其中全国建议提案8件,省建议提案272件。承办了省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任督办的一批重点建议提案。全部建议提案按期办结,沟通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规定答复、答辩、出庭应诉,自觉执行生效的复议决定、判决和裁定。2023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3宗,无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的情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度没有通知我厅出庭应年诉的案件。四是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专项审计工作,配合省审计厅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海洋经济发展与保护审计调查工作,及时对巡视、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农村管理的基础性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边界需要进一步理清。法律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事项范围逐步扩大,但基层执法取证专用装备和移动执法装备普遍缺乏,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法制工作机构弱化,法律专业人员流失较为严重。农村普法资源有待整合,普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严格履行厅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厅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厅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制度等。健全农业农村法规体系,按计划推进《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审批事项的调整下放,并做好下放事项的监督指导。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系列”应用程序等政务服务应用平台,推动上线“粤商通三农服务专区”,持续优化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服务效能,发挥其便民利企的服务作用。
三是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农资打假执法、豇豆农药残留整治等农产品执法、检打联动执法和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核查工作,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指导各地加强渔业大数据平台运用,落实国库渔船和乡镇纳管涉渔船舶安全监管。对事故险情多发地区开展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对各地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着力提升我省农业综合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等制度文件,组织修订废止不合时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协同审查制度,加强法制审查工作力量。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积极配合有关审计专项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稳妥办理信访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大力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年度内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继续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学法考试。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加强示范户培训,督促落实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谋划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全力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重大节庆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农业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82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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