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中“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求,现将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摆在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运用法治思维统领“三农”工作,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厅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多次研究部署农业农村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先后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制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8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向省政府报告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三是统筹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先后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大调研活动,为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强力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厅长任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围绕政策制定、对接市场、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和项目招商,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打造法治化优良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二是提高行政决策水平。重大行政决策除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外,还通过官网面向社会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向涉及到的农业行业协会征求意见,组织法律专家对立法草案进行论证。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对我厅10件涉法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对2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了法律意见书。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完成合法性审查8件,并按规定向省政府备案。对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我厅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到期的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将清理结果在官网公开。
三、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修订省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为农业执法提供依据。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执法人员培训率、网上考试通过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动态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持证人员。2023年我省4个单位被列入“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累计达到25个。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中,我省获团体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打击假冒伪劣化肥、种子执法等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8万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8.5万个(次),办理案件3827件,罚款1794.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29个案件,对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良好营商环境。
四、依法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2件。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司法厅要求,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以来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撰写了报告。二是聚焦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实行、不断强化省厅领导分市包联信访稳定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强化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加强信访风险研判预警,开展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行动,突出抓好进京访治理工作,确保农业农村领域信访形势稳定。三是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指南,认真解读农业农村惠民政策,全年开展政务公开政策性文件100余件,政策解读54个(次),制作政策明白卡14张,办理依申请公开30件。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建立舆情信息即时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刊编舆情专报54期,监测各类舆情1087条,处置舆情418余起,年内没有发生较大舆情问题。
五、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全力推进《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认真完成了草案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论证工作,报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均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二是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审批管理,积极推进应进必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实行“特事特办”“一网通办”“随时约办”等措施,全年再次实现压减审批时限10%以上,完成农业行政审批2964项,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在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与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联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民法典进农村”主题活动,以高质量普法助推乡村振兴。四是创新农村法治教育形式。联合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和河北日报,连续三年在全省举办“河北法治乡村大讲堂”公益讲座,2023年共举办17期,500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认真落实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目前全省学法用法示范户4.3万余户,覆盖全省85%的行政村。在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场会上,我省作典型发言,“河北法治乡村大讲堂”作为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得到了农业农村部领导肯定。
2024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大力构建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完备的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立法进程,不断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村社会稳定、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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