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21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发〔2022〕2号文件对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等提出了工作要求。国办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人社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主战略”“主定位”,对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作了安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意见》。

  二、《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一)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将就业目标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确保落到实处,明确重点工作具体目标。例如,全省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就业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改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例如,围绕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问题,提出强化数字赋能,以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推动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服务一张网建设。

  (三)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总结提炼省内典型做法和学习借鉴省外先进经验,在理念、方法、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例如,整合驻外劳务协作站(点)资源和力量,在务工相对集中的广东等省市构建“省级总站+市州分站+县级工作站”的劳务协作工作机制,组建劳务协作联盟,共建粤黔“一县一企(多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

  三、《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1.突出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企业。

  2.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估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的影响。

  3.聚焦“四新”“四化”“六大产业基地”以及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重点产业等,增加市场化岗位供给。

  4.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扩大基层项目规模,深入挖掘基层就业岗位,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

  5.全面落实稳岗纾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稳岗扩岗创新产品服务,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二)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1.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黔行动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加强职业指导,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2.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开展“蜂王”“头雁”等群体、驻外劳务协作站(点)人员业务培训,稳住外出务工规模,调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奖补政策,支持吸纳新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

  3.建立失业人员信息台账,强化就业援助,扎实做好失业人员帮扶工作。

  4.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支持发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三)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省市县乡村和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广“人社+”村居服务模式,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零工市场。

  2.组建劳务协作联盟,在黔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省建设“省级总站+市州分站+县级工作站”的劳务协作工作体系,与广东共建“一县一企(多企)”稳岗就业基地。

  3.强化数字赋能,充分发挥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作用,建立一体化信息平台,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全省就业服务一张网建设。

  4.开展常态化就业服务活动,组建服务专员队伍,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四)维护劳动者权益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2.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纠正就业歧视,深入开展根治欠薪。

  四、《意见》的创新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估对就业的影响,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时将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考量。

  (二)加大职业指导力度。鼓励支持在高校(技工院校)设立职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室、点),对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补助。

  (三)推进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县乡村和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广“人社+”村居服务模式,推动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对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开展优秀就业公共服务人员和机构评选。

  (四)深化东西部协作。开展“蜂王”“头雁”等群体、驻外劳务协作站(点)人员业务培训,组建劳务协作联盟,在务工相对集中的广东等省市建设“省级总站+市州分站+县级工作站”的劳务协作工作机制,与广东共建“一县一企(多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

  (五)培育劳务品牌。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分类打造一批知名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

  (六)加强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充分发挥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作用,建立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事人才协同支撑的一体化信息平台,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全省就业服务一张网建设。

  (七)建立重点企业就业服务机制。结合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需要,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名录,组建服务专员队伍,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八)推动零工市场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家线下或线上零工市场。建立全省零工市场名录并动态管理,适时公布零工市场清单。

  五、《意见》提出了哪些主要的量化指标?

  (一)主要就业指标。到2025年,全省平均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万人。

  (二)创业场地支持指标。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不少于2年的支持。

  (三)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指标。2023年拿出约2.3万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全省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600人,全省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1.5万人,全省硕士研究生招录1.3万人,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录1.7万人,计划征集5000名大学毕业生入伍,全省计划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6万个。

  (四)劳务品牌和培训品牌培育指标。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特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1个劳务品牌龙头企业、3个“贵州技工”培训品牌。

  (五)劳务组织化程度指标。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

  (六)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指标。到2024年底,县、乡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村级就业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80%左右。

  (七)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指标。2023年底前,每个市(州)本级及县(市、区、特区)至少引入1家优质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

  (八)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等指标。2023年,认定省级充分就业社区30个左右,各级充分就业社区总量达到130个左右。

  六、主要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一)发挥市场促进就业主体作用。实施政策服务专项落实行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范围扩大至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活动,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挖掘更多就业机会。

  (二)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明确国有企业在年度招聘计划中要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项目化开展职业指导服务,举办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开展职业认知促进项目;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健全完善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鼓励支持在高校(技工院校)设立职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室、点)。

  七、如何进一步稳住农民工就业基本盘?

  (一)四项举措稳定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加强用工信息比对,推进粤黔“一县一企(多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建设。着力培育劳务品牌,明确县区培育劳务品牌、劳务品牌龙头企业、“贵州技工”培训品牌任务。推进驻外劳务协作站(点)建设,构建“省级总站+市州分站+县级工作站”的劳务协作工作体系。建立市场化服务机制,鼓励培育和认定一批“蜂王”“头雁”等就业创业带头能人,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

  (二)四个渠道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聚焦“六大产业基地”以及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重点产业等,挖掘储备就业岗位,支持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结合乡村振兴行动等,挖掘当地就业岗位。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打包办”,鼓励返乡入乡创业。落实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引导企业稳住岗位。

  (三)四个抓手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有利时机开展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摸清返乡农民工服务需求。依托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为农民工便捷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与广东等黔籍务工人员集中的省协作,加大东西部协作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八、如何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一)全面覆盖失业登记。支持贵州常住人口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失业登记,对超出失业登记年龄但有求职需求的,及时办理求职登记,并提供相应服务。推进失业登记业务提速办、关联事项打包办,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分级分类精准服务。根据失业人员失业时长、就业需求和能力素质等要素,将失业人员划分为“四级三类”,四级为:短期失业、中短期失业、中长期失业和长期失业,三类为:具备初级技能、缺乏基本技能、存在就业困难。根据不同级别分级提供“1311”服务(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与1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企业吸纳失业人员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

  (三)支持创业渠道多样。落实金融扶持、创业孵化、创业补贴等政策,多形式支持创业创新。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免除反担保政策。将灵活用工服务纳入就业公共服务范围,通过建设零工市场,为有灵活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与零工用人主体搭建对接平台。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九、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有哪些要求?

  (一)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优化就业服务平台。健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区探索建设一体化综合性服务站。发挥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为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精准就业服务。

  (二)强化省内省外联动,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发挥“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劳务机构体系积极作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支持在我省设立劳务协作站(点),共同促进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强与广东等省进行务工信息共享和比对,及时做好服务。建立东西部重点企业名录和就业岗位清单,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全力做好用工服务。通过合作办学、订单培养、实习见习等方式,深化东西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

  (三)优化智慧就业平台,精准实现人岗匹配。推动“互联网+就业公共服务”建设,优化贵州公共招聘网、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业务系统服务功能。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岗位信息充实贵州公共招聘网岗位数量,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开展人岗精准匹配。常态化开展“10+N”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保持人力资源市场热度。

  (四)完善服务方式,促进就业服务提质增效。明确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及工作人员职责,规范办事服务流程,推动就业公共服务标准化。为劳动者提供精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便民化。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和劳动者意愿,推进特色技能培训多元化。

  (五)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深入推进黔西南州、毕节市的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完善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评选管理办法,支持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建立全省零工市场名录并动态管理。组织技能竞赛、业务练兵,开展优秀就业公共服务人员和机构评选,提升队伍素质。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wgk/xxgkml/zcjd/202307/t20230707_838083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