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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机监字〔2024〕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省政府安委会扩大会议、全省春运工作会议精神,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加强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期,多地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春节将至,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厌战情绪,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工作举措,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统筹部署,扎实做好春运有关工作。2024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准确领会全省春运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春运方案要求,做好拖拉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和应急职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春节期间,人员出行密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增加,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上路农业机械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狠抓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作业场所,督促指导农机服务组织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和驾驶操作人员教育培训。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要特别关注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等小型农机在蔬菜大棚等狭小空间作业、恶劣天气农机作业转移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用好宣传图册和警示教育视频材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适时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不断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春节过后,全省春耕工作将陆续展开,要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机开工“第一课”活动,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开工安全、生产安全。

  五、强化应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应急能力。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现象。

  各地“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请于3月6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联系人:杨策,电话:0531-55721231,邮箱:njjlaqzb@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02/t20240201_4703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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