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创业缺乏抓手、龙头企业后备力量储备不足等短板弱项,我厅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化合作,共同创建“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举办“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以下简称“珠江农创”孵化营),计划每年培育100名农村创业带头人。目前,孵化营已开办两期,共招录106名农创者入营学习。为培育更多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领军型创业人才,2024年将举办“珠江农创”第三期、第四期孵化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对象及招募条件
重点培育返乡入乡在乡创业者中的优秀创业带头人。“珠江农创”孵化营第三期、第四期招募总人数为100人,每期各招募50人。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在广东省内完成涉农企业注册,为该企业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主要经营者。
4.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或以上。
5.近5年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负责人。
2.广东农村创业大赛获奖者。
3.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
4.已在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企业负责人。
二、办学模式
“珠江农创”孵化营实行“教、孵、投、融”四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其中,“教”指创业教学、“孵”指创业孵化、“投”指创业投资、“融”指创业融合。
(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孵化营一年集中学习4次,每次4-5天,其余时间分散学习。
(二)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线上主要进行涉农政策解读,理论授予与知识传授;线下注重教学培训,注重示范作用,搭建相互交流的学习平台。
(三)名企办学与名师讲学相结合。孵化营采用“将课堂搬到企业中”的教学理念,与多家上市公司和国家级龙头企业共同举办孵化营,同时邀请知名农业企业董事长、创始人授课。
(四)个人成才和企业成长相结合。孵化营关注学员个人成才,也关注企业的经营发展,在学习期间将安排产品交易会、渠道对接会等活动帮助学员企业开拓市场。
三、报名形式与流程
(一)报名途径
1.逐级推荐。由学员自愿报名,经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后推荐。每市推荐名额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请于2024年2月8日前将《学员推荐表》和《学员汇总表》(详见附件1、3)发送至邮箱nynct-xccyfzc@gd.gov.cn。
2.个人自荐。由创业者自主推荐报名。自荐报名需要取得2名推荐人的推荐意见。2名推荐人可以是1名“珠江农创”往期学员和1名行业专家,也可以是2名行业专家。行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高校教授、科研专家、知名投资人、县级以上建设银行机构负责人和企业家等。请于2024年2月8日前将《学员自荐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nynct-xccyfzc@gd.gov.cn。
(二)选拔程序
选拔学员以推荐为主,兼顾部分优秀自荐学员。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方式,按照综合择优原则评定入选名单。其余进入学员后备库。
(三)学费保障
“珠江农创”孵化营不收取费用,集中培训期间的学习资料费、讲师费、标准范围内的食宿费等费用均由主办单位承担。
(四)培训时间
第三期孵化营:2024年3月-2024年12月;
第四期孵化营:2024年9月-2025年6月;
每期培训时间共约20天,分四期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发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农业农村创业领军人才培养的高度来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把最优秀、最具发展潜力的农村创业者选拨出来参加孵化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资源,加大宣传推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整合本地农业资源,调动优势力量,支持“珠江农创”孵化营学员的培训和学习,支持学员企业发展壮大。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及时公布、传播相关信息,重点做好优秀农业农村创业典型的宣传报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返乡入乡创业。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李泽斌 联系电话:020-37288355
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
联系人:罗小明 联系电话:13501535715
联系人:漆其全 联系电话:13060848777
电子邮箱:nynct-xccyfzc@gd.gov.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顶龙岗路30号
邮编:510630
附件:1.“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学员推荐表
2.“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学员自荐表
3.“珠江农创”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学员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相关附件:关于举办广东农业农村创业学院“珠江农创”第三期、第四期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的通知的附件(1-3).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56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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