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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农田统一灭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农田统一灭鼠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1〕155号文件),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统一灭鼠补助资金已经下达。为确保统一灭鼠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今年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21年黑龙江省农田统一灭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7日

2021年黑龙江省农田统一灭鼠实施方案

  为切实发挥省财政2021年全省农田统一灭鼠补助资金作用,保障我省粮食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安全、有效、规范组织项目实施。2021年全省开展农田统一灭鼠1000万亩,在确保人畜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农田鼠害,减少粮食损失,灭鼠地块整体灭鼠效果达到85%以上。

  二、实施单位

  承担灭鼠任务的市、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资金使用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农田统一灭鼠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1〕155号文件)要求,资金应全部用于“购买灭鼠母液及带料加工、技术培训以及统一投药服务等方面”,灭鼠所需饵料(粮食)由承担灭鼠任务的项目县负责筹措。按每亩补助0.5元的标准设定统一灭鼠面积绩效目标(例如,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应完成至少20万亩统一灭鼠任务)。各地应争取地方财政提供配套经费,同时积极宣传和组织农户及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与统一灭鼠,确保完成统一灭鼠任务。

  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灭鼠母液及带料加工服务,并组织做好鼠情监测、带料加工、技术培训、统一投药等工作。采购的灭鼠药剂应符合国家农药管理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统一灭鼠任务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抽查等方式核实灭鼠面积和灭鼠效果,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灭鼠资金。

  四、统一灭鼠技术要求

  1.及时准确做好鼠情调查。各地要及时开展多点布夹调查(统一灭鼠开展前,可采取堵洞法调查有效洞),提前做好鼠情调查监测,全面掌握当地水旱田、经济作物田及沿江、沿河流域农田等鼠害重点区域鼠情,为统一灭鼠工作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2.科学合理选择灭鼠药剂。统一灭鼠应选择经我省植保部门试验、示范和大面积应用,证明为安全、环保、高效的杀鼠剂母液。目前国内农业生产上大规模灭鼠,主要使用无二次中毒的二代抗凝血类杀鼠剂溴敌隆和溴鼠灵。结合近年我省农田主要鼠种和以往灭鼠经验,溴敌隆母液具有安全性高(溴敌隆母液为中毒,溴鼠灵母液为高毒)、效果好(溴敌隆对我省主要鼠种大家鼠和黑线姬鼠效果较好)等优点,且生产厂家相对较多,便于采购。因此,本次统一灭鼠各地应统一使用溴敌隆母液,以确保人畜安全,保证灭鼠效果。

  3.保质保量筹措灭鼠饵料。统一灭鼠所需饵料由各项目县份负责筹措。根据我省鼠害发生特点,可选择稻米(适量加入稻谷,稻米与稻谷按8:2比例为宜)、小麦粒、玉米碴子(一粒玉米粉碎成4-6小块为宜)作为灭鼠饵料。各地要在统一拌药前保质保量准备好饵料,并集中到1-2个统一拌饵点备用,避免分散配饵点过多而影响工作进度和拌饵效果。

  4.切实做好安全保障。由于统一灭鼠区域大、涉及人员多,在开展统一灭鼠时,要把人畜安全放在首位,严把各个关键环节的安全关。一是统一拌饵必须由中标厂家的专业人员操作,严禁其他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二是溴敌隆母液必须由中标厂家专人管理,严禁各地私自留存或直接交由农户使用。三是重点区域采取毒饵站隐蔽投药技术,避免鸟类及家禽误食。四是统一灭鼠区域内严禁放养畜禽,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在统一灭鼠前通过当地媒体进行广泛的公告宣传。五是统一灭鼠前,要与当地医院沟通做好预案,提前备好维生素K1等解药及相应施救人员和设施设备,以确保误服时,做到及时有效救治。

  五、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1.认真做好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承担统防任务的县份,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作物,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技术、统一供药、统一拌饵、统一投放。实施方案中应明确统一灭鼠时间、区域和面积,组织实施方式,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措施等。各地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植检植保站备案。

  2.严格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和时间节点,提前做好灭鼠物资及服务采购。实施单位要按要求履行采购程序,强化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档案,防止出现截留、挤占、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对统一灭鼠的监督抽查,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作业,确保灭鼠效果及人畜安全。市级农业植保部门应配合省植检植保站,适时深入实施地区,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实施县份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审核批复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按要求规范使用。

  3.做好考核验收和总结评估。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考核验收、成效评估和总结等各项工作。评估和总结报告需附当地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批复、采购合同及发票、统一灭鼠效果调查报告以及鼠药发放统计表等佐证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报送)。按照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各地要按照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每周二上报项目绩效执行进度。项目任务完成后,各地要及时做好绩效总结评价工作,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须在2021年10月底前上报省植检植保站。


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106/t20210610_818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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