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扬州大学,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
你们上报的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在组织行业审查、专家评估、项目单位修改、专家组长审核通过等程序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业农村部蔬菜(叶菜)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国家根菜类蔬菜全程机械化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国家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实验室(江苏)”、“农业农村部淡水鱼类健康养殖工程与装备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以上4个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建设年限等严格按照本批复执行。你们要按照本批复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厅审批,涉及调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招标工作。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按规定做好相关信息填报工作。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批复文件原则上不得延期,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且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10/art_11977_11122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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