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和经营者发生农机质量问题争议,应到哪里投诉?
答:可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简称农机投诉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投诉受理机构依法进行调解。《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机投诉机构。
2.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凡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投诉。农业机械产品的界定依照NY/T 1640-2021《农业机械分类》标准执行。
3.农机质量投诉要收费吗?
答: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和调解实行无偿服务。但调解中需要进行检验或技术鉴定的,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实施检验或鉴定的法定机构。检验或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收费标准一般由委托检验或鉴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4.农机投诉机构可以受理哪些类型的投诉?
答:凡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争议引起投诉均可受理。投诉者应为农机所有者、使用者或其代表。
5.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于三包有效期内的投诉,一般由用户购机地投诉监督机构负责处理。对于跨行政区域或越级投诉的一般案件,受理单位可转由当地投诉机构处理,但仍负有本案件的督办和答复责任。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syjs/njwh/202303/t20230307_22687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