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预防、控制、净化、消灭水生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我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山东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公众可于11月30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31-51789284
邮箱:shyyyyt-yy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hdjl/dczj/202310/t20231031_4453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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