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督办字〔2023〕187号
致公党山东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的建议》收悉,提案中从多个维度指出了近年来我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主要限制因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有利于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现答复如下:
山东是农业大省,农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作用突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固本强基的大事要事来抓。一是立足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模式。巩固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把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通过发展主导产业、物业经济等方式,或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业态,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二是盯紧关键少数,确保全面消薄。持续突出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线监管,按季度填报台账,及时掌握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针对薄弱村,启动实施“万村共富”行动,指导项目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按季度完成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线监测,推动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加,制定出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三是着眼长远发展,强化人才支撑。发挥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总引领作用,选好用好村党组织书记。以农村政策、新型产业、经营管理为重点,加大对村干部、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创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吸引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复退军人等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发展的四梁八柱。着力强化农业农村政策改革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核心的大学习活动,学懂弄通内涵要义,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理论水平。配备精干工作力量,开展经常性业务交流培训,强化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营造“为政以干”的良好风气,打造一支敢打大仗、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坚强队伍;注重示范引领,实施扶持项目。组织实施好中央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以财政补助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鼓励各级参照国家标准开展地方性试点,形成试点梯队,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感谢贵单位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jyta/202312/t20231227_4613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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