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建字〔2023〕1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全省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1日
全省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建设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提升农田建设各类人员能力素质,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管理好、作风优”的农田建设人才队伍,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农田建设培训力度,健全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各级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参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农业强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服务保障。
2.目标要求。到2025年,建立健全统一有序、高效灵活、开放共享的农田建设培训机制,探索形成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的多元培训模式,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培训保障水平大幅增强,全省累计培训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经营服务主体3万人次以上,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直接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在全省范围内储备一批优秀师资,确定一批教学现场,推广一批典型模式,带动农田建设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3.明确培训重点。围绕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任务,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农田建设监督评价、整区域推进示范、亚行贷款试点等重点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等宣传解读培训,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
4.完善课程体系。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目标定位,在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全国农田建设培训统编教材,全面普及国家法律法规解读、政策制度宣讲、标准推广普及、技术应用实操等农田建设培训示范视频课程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发涵盖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运行管护,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协同推进、信贷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改良盐碱耕地等不同领域的相关课程,鼓励各市增设相关拓展课程,编制地区特色教材,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5.分级分类培训。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实效,分级分类分步开展农田建设相关培训。农田建设培训对象包括农田建设管理人员、农田建设技术人员、农田建设相关经营服务主体。
——农田建设管理人员,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从事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土壤普查等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重点围绕提升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实效,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纪律作风等方面培训。
——农田建设技术人员,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涉农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从业企业中,提供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围绕提高专业水平和实操能力,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验收评价、地力提升、土壤调查、技术推广等方面培训。
——农田建设相关经营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参与农田建设、实际使用农田或承担管护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普通农户等。重点围绕增强建好田、护好地的意识和能力,开展耕地保护、农田建设、设施管护等方面培训。
6.强化师资保障。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农田建设学习培训需求,选配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素养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授课效果好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业务骨干、高素质农民等,组建省级农田建设师资库。建立健全符合农田建设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教学考核评价机制。同时,各级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与农田建设培训工作。
7.丰富培训形式。各地要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以及其他各类线上培训平台,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作,灵活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会议+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农田建设培训。遴选打造一批示范教学现场,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操性、有效性。
三、保障措施
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田建设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田建设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农田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注意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培训抓好现行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加强对县级培训工作的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一线,注重实践,全力组织好相关技术人员和服务主体的培训工作。
9.履行培训职责。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开展省级农田建设培训,评估市县农田建设培训工作成效,总结典型模式和经验做法。各市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批轮训农田建设管理、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市级每年开展农田建设培训2期次以上,培训人员不少于100人次。各市每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培训总结和下年度培训计划。
10.注重培训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田建设相关业务培训,鼓励采取考试考核、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实操演练等形式,不断巩固提升培训实效。各级要保障全省农田建设培训工作渠道顺畅,同步使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传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培训成果等情况。省厅将加强对市、县农田建设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作为年度高标准农田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12/t20231222_4602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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