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章程(试行)》,现将第十届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第一次审定会议通过工业大麻认定品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政EMS或快递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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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十届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第一次审定会议通过工业大麻认定品种公示
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5/202305/c00_316021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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