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自治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自治区第十一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专业委员会对照国家水稻、玉米审定标准,对自治区水稻、玉米审定标准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3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4/202311/9669269bf1de4d8eb035b21b910d5e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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