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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区第二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自治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和《2022-2024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移民安置区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我厅开展了第二批全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遴选认定工作。经自主申报、县级遴选、区级审核、基地认定、材料初评、综合评议等程序,决定认定银川市泉园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等29家基地为第二批移民安置区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为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基地要严格按照《宁夏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职,规范管理,加强和完善设施条件,配备高水平师资力量,加快提升基地综合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地在全区农村实用人才。

  二、各市、县(区)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农村实用人才基地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具体培训承担单位要根据农民和产业发展需求,选好用好基地,同时加强对基地的培训指导,科学设置培(实)训项目,加强培训人员管理,保证学员学有所获,确保实训效果。

  三、自治区将加强对认定基地的管理和指导,统一制发基地标牌,适时调度基地培训情况。同时对各培训基地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经营管理不善、培训服务不认真、难以满足培训要求的基地及时进行淘汰,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适时增补,最大限度满足各地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需求。

  附件:1.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综合类基地认定名单

        2.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训实操类基地认定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nmttz/202311/t20231109_434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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