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办发〔2021〕92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严厉查处2020年农药监督抽查
不合格产品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农办农〔2021〕9号,以下简称《通报》)要求,现将2020年度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通报给你们,请对标《通报》中涉及的不合格农药产品,重点针对涉及我省的不合格农药产品(附件1),组织本辖区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不合格农药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一、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单位
对涉嫌违法经营假劣农药的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对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格追查假劣产品来源,对涉嫌违法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二、依法查处违法生产企业
对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标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涉及吊销许可证件的,报请省农业农村厅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同时报请农业农村部吊销农药登记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依法打击无证生产农药的行为
对《通报》中涉及我省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非法农药生产企业陕西力邦植保有限公司、陕西加伦多作物科学有限公司、陕西金邦易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各地要对上述3家标称企业生产的所有农药产品全部予以查处,同时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点跟踪,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请各市(区)于6月10日前将有关核查处理情况总结及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书面形式报厅农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3345052@qq.com。
附件:1.《通报》涉及我省不合格农药产品名单附件1.docx
2.2020年农药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2.docx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白伟 电话:029-87334420)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zwtz7163/20210525/9761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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