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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油菜、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8号)下达我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油菜、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为做好我省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支出方向和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结合政策和项目实施要求,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并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要做好各项政策统筹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市级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省级有关业务处室备案。同时,要高效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及时完成分解、执行、绩效等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

  二、强化绩效考核。对于需要进一步分解的资金,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资金,并对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绩效指标,将政策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中央和省级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对绩效考评发现问题的将在安排下年度项目资金时予以扣减。

  三、加强政策公开。要认真落实中省关于“一卡通”的有关要求,及时将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加强惠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开,简化申报流程,公开申报指南,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要规范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管理,强化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政策导向、掌握政策内容、了解政策要求,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全链条监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环节中的风险点,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同时,加大资金执行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级报告。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并按要求报送有关基础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材料报送情况纳入资金绩效评价范围。

  附件: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油菜、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出方向)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张泽泽 电话:029-87317113)

  

  附件

  

  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油菜、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出方向)实施方案

  

  本批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有关内容。

  一、扩种油菜

  (一)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扩种1000万亩油菜推进行动方案》要求,对开发冬闲田扩种冬油菜进行补助,进一步挖掘扩种潜力,确保完成全省25万亩扩种冬油菜任务。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开发冬闲田扩种冬油菜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补贴标准以扩大油菜种植验收完成面积为基准,每亩补助150元,资金可以补贴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服务等物化成本,也可以以现金方式直接补助种植户。

  (三)资金补助流程

  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油菜种植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并提供耕地流转协议、代耕代种协议等佐证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核查验收组,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提出核查验收意见。经县级核查验收的经营主体、完成面积及补助金额,要分别在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或服务所在的行政村张榜公示,并在县级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造册,将补助资金奖补到户。8月底前,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各县区补助明细,将补助汇总表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一)建设内容

  按照《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方案》要求,对推广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进行补助,确保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季豆的工作目标。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每亩150元的补贴标准,因地制宜支持、补贴实施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增加的成本。

  (三)资金补助流程

  播种完成后,按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要求,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核查、综合评审,提出验收意见,核定具体实施地块与面积,核算补助明细。集中采购的良种、农药、化肥,按核准面积发放或统一组织实施。鼓励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机械作业。核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在种植户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后,由农业农村部门测算汇总形成补贴资金兑付情况,报财政部门审核兑付资金。

  三、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一)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3〕19号)《2023年陕西省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突出玉米大豆两大作物,兼顾小麦、水稻、马铃薯、杂粮等其他粮食作物以及果菜等经济作物,立足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集成“土、种、肥、水、药、机”等生产要素,集成推广优质高产高效、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高效技术,选择规模连片、基础条件好的重点县整建制推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着力提升单产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聚焦粮食、果蔬等重点作物,遴选一批“有基础、想干事、能成事、有影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作为实施主体,参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重点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通过亲自示范,影响并带领周围农户应用先进技术,不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聚焦社会化服务主体,围绕良种示范、整地播种、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通过化零为整,着力提高作业水平的机械化和集约化,确保技术到位率。

  绿色高产高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创的模式,省级在各市确定省市县联创 “万亩片”,市级在辖区内项目县确定市县联创“千亩方”,各项目县在项目区内确定县级攻关“百亩田”,根据承担任务不同予以相应补助。

  1.玉米、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每县补助600万元,其中玉米按照百亩田每亩不低于15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100元,万亩片每亩不低于70元,示范带动区每亩不低于10元的标准;大豆按照百亩田每亩不低于200元,千亩方和万亩片每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示范带动区每亩不低于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粮食作物推进县。小麦、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进县按照百亩田每亩不低于10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70元,万亩片每亩不低于30元,辐射带动区每亩不低于4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进县百亩田每亩不低于8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50元,万亩片每亩不低于30元,辐射带动区每亩不低于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马铃薯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县,按照百亩田每亩不低于20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150元,万亩片每亩不低于60元,辐射带动区每亩不低于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杂粮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进县千亩方每亩不低于200元,万亩片每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3.节水增粮增效示范。每县按照百亩田每亩不低于15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100元,万亩片每亩不低于70元,辐射带动区每亩不低于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按照百亩田以上建设每亩300元,辐射带动每亩8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5.果业和蔬菜绿色高产高效基地县。苹果、猕猴桃、樱桃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集中连片建设千亩方每亩补助1500元,辐射带动万亩以上每亩补助50元。设施蔬菜按照核心示范园每亩不低于5000元,辐射带动面积每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6.省种子工作总站结合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开展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适宜在我省推广种植的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水稻等新品种,打造绿色高产高效品种筛选展示和推广基地,组织开展种子筛选试验,品种分析和技术指导,补助180万元;省农技推广总站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编写印刷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手册、书籍、图等,补助10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重点对作物单产提升所涉及的各项环节予以补助,支持推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优种苗、化肥农药等农资补助;土地耕作、机械施药、节水灌溉、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补助;开展技术指导、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等技术补助;果蔬产业集中连片改造、提升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微生物有机肥土壤改良、高效节水、标准化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等高产高效典型示范补助。

  绿色高产高效资金不与新型经营主体设施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等相关项目叠加,在支持环节上不与省级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节水农业等交叉资金重叠补助。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snynctjcwj/20231201/9832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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