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中宣部、司法部近日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共有100个乡(镇)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01个村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利津县汀罗镇、青州市邵庄镇、新泰市翟镇5个镇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辛兴东北村、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街道桃源山村、淄博市张店区四宝山街道甘家村等50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通知要求,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要不断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各示范乡镇要将乡村治理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不断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良好农村社会秩序,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探索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毛鑫鑫)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mtjj/202311/t20231122_44869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